首页 | 水产新闻 | 独家专题 | 渔商阿里 | 渔资团购 | 水产人才 | 市场行情 | 水产技术 | 对虾网 | 会议展会 | 水产视频 | 水产论坛

企业推广

  • 资讯
  • 技术
  • 产品
  • 企业
  • 招聘

搜鱼高级搜索对虾  罗非鱼  金鲳鱼  草鱼  石斑  泥鳅  黄鳝  海参  小龙虾  鳗鱼  大闸蟹  

中国水产论坛
当前位置:首页 > 水产新闻 > 国内新闻 > 综合新闻 > 正文

养殖场被强拆?养殖户喝农药誓死捍卫鱼塘?为什么受伤的总是养殖户?

发布时间:2018/8/13 17:36:21  来源:科学养鱼  编辑:黄姗  我来说两句我来说两句(0)
旺旺好渔资电商平台
核心提示:“我的鱼塘已经经营十余年了,鱼塘面积30多亩属于高密度养殖,每年收入也有20多万元,政府说拆就拆,也不给时间,也不给赔偿,好多养殖户都有贷款没还上。
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我的鱼塘已经经营十余年了,鱼塘面积30多亩属于高密度养殖,每年收入也有20多万元,政府说拆就拆,也不给时间,也不给赔偿,好多养殖户都有贷款没还上。如果给点时间,让鱼塘的半成品鱼长成成品鱼出售了也可以减少一些损失,政府的强行取缔行为让养殖户都无法接受,只有以死抗议。”民权县人民医院,躺在救护担架上打着吊瓶的李世保告诉《法律与生活》记者。

  河南民权县因无补偿,养殖户喝药誓死捍卫鱼塘、数百户经营多年的鱼塘遭强行取缔!受伤的为什么总是养殖户?

  曾经的模范,现在的违法?

  民权县黄河故道水产养殖户的数十名代表反映:民权县有十余个乡镇分布在黄河故道之中,自然形成的河洼地、荒滩地达十多万亩,20世纪八九十年代,响应政府号召,大家先后承包了一些荒滩地发展水产养殖业,在没有大型机械的情况下,全靠人力对这些荒滩地进行改造和开发,不少承包户为此欠下几十万、甚至上百万元外债。

  为了便于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大部分养殖户全家迁居到荒地上,经过近二十年的努力和经营,改变了昔日的荒芜景象,也促进了当地水产养殖业的发展,对村民脱贫致富发挥着积极作用。民菏路以东养殖区域被国家农业部授予“无公害养殖场和健康养殖示范基地”。

  如今,政府以污染环境为由,说拆就拆,要求全部清除养殖业,并强硬地要求,损失自负,政府不赔偿一分钱!政府动用公安封锁路口,用挖掘机、铲车等大型机械推倒我们的生活用房和生产用房,现场非常混乱,也不时发生着肢体冲突。养殖户上前与政府工作人员理论,就被告知谁说话就以妨碍公务抓谁,已有几位养殖户被关押在看守所。

  养殖场被强拆,看律师怎么说?

  1

  法律规定的关停,适用哪些具体的法律依据?

  1、是从你经营,比如用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或者是畜牧养殖污染防治条例, 对养殖进行关停。这两年网箱被拆除,你考虑一下是不是就是按照水污染法进行的呢?

  2、是从土地,按照土地管理法,可能你涉嫌违法用地或违法占地的问题,你可能用了基础农田等;

  3、是从建筑的角度,就是城乡规划法来确定你到底属不属于违章建筑。

  2

  如果被拆迁,如何来要求补偿?

  第一,如果确需采取了关停关闭并且厂房要进行拆除了,我们就应该参照当地征收拆迁的标准来给予补偿,因为他所达到的效果,尽管你是不要地,但是对养殖户达到的效果是一样的,养殖业不养了,我上面的建筑也不复存在了,就应该参照你征收拆迁的标准来给予补偿;

  第二、按照民事损害赔偿的角度来进行计算赔偿,也就是说你来主张你的损失,比如我可以主张我房子内的设备机器无法再重新利用,我本身利用时间才用了5年,其他的5年已经没法用了,这个机器的重置价的损失;

  再比如我停产停业损失,一年我能赚20万,你给我拆了,5年不能经营了我可以主张这100万,当然这个法律依据不是很充分,也就是说你可以主张你的损失,这个损失还包括了有形损失和无形损失。

  作为养殖场拆迁应该如何补偿,这是一个从上位法的立法本意以及上位法本身所应该保有的一些含义中所推论出来以及民事上的基本规则来进行推论,当然是没有明确的法律条文规定的,今天就讲讲这个问题。

 

编辑:黄姗 访问人次:4817 关键字:鱼塘,养殖,损失,补偿,  >> 更多资讯进入水产新闻网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
发表评论
用户昵称:

评论内容:
滑动完成验证:
 

品牌推广

咨询:0779-2029779

第十七届农聘中国水产人才网络招聘会

农聘-水产人才网

猎弧英雄

虾青素

强肝

手机版水产门户网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水产前沿广告

海洋与渔业

图文推荐

更多

最新综合新闻

更多

红法活体虾青素

今日要闻

更多

热点推荐

更多

关于我们 | 企业推广

会员服务 | 网站动态

联系方式 | 友情链接

付款方式 | 网站地图

服务专线:0779-2029779

传  真:0779-2030003

邮  箱:bbwfish@163.com

最具影响力的水产网站--水产门户网

广西南信网络科技有限公司版权所有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或建立镜像

桂ICP备11001749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桂B2-20050073

X

中国水产门户网微信平台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