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保险标的:宁德市蕉城霞浦境内海域的水产养殖专业户、合作社或企业所养殖的生长、管理正常的水产。
二、保险责任:保险期间内,当保险水产品所在投保地理区域遭遇本保险方案约定的台风事件时,视为发生保险事故,保险人按约定负责赔偿。
三、保险期间:每年的4月1日至当年的12月31日,具体以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为准。
四、保险金额:每平方米或每亩的基础保险金额为1000元/份,投保份数由投保人明确,并在保险单中载明。
五、保险费:单位基础保险费为55(元/平方米/份或元/亩/份),省级补贴30%,蕉城区补贴10%在争取中,目前客户自付38.5元。如果蕉城区补贴争取到位,后续退还区财政补贴部分。
六、赔偿处理:在本保险约定投保地理区域内,保险水产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损失,保险人按协议约定方式计算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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