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小的鳗鱼苗被非法捕捞 通讯员供图
4月2日,泰州靖江市公安局开展集中收网行动,成功抓获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的王某等犯罪嫌疑人32名。初步查明,截至落网时,该犯罪团伙今年以来累计出售鳗鱼苗近千万元。现代快报记者从靖江警方获悉,这是自原国家农业部调整长江流域禁渔期制度以来,警方成功侦破的全国首例从捕捞、收购到贩卖实施“全链条”打击的一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通讯员 吴劲松 江晓东 现代快报/ZAKER南京记者 毛晓华
人工繁育难,鳗鱼苗成“软黄金”
靖江位于长江下游,拥有50多公里长江岸线。近年来,由于过度捕捞、水环境等诸多因素影响,鳗鱼产量呈逐年下降趋势,价格一路走高。人们开始人工规模养殖,因为人工繁育难,鳗鱼苗成名副其实“软黄金”。
靖江市渔政监督大队副大队长沈林宏介绍,每年春季,幼鳗洄游至长江靖江段,成为不法分子的目标。
沈林宏说,原国家农业部将每年的3月1日至6月30日规定为长江流域禁渔期,即使在捕捞期内,也严禁捕捞鳗鱼苗。
“仅仅抓非法捕捞,只能是‘按下葫芦浮起瓢’,因此只有立足源头,抓住非法捕捞、收购、贩卖的每一个环节,实施‘全链条’打击,才能从根本上遏制非法捕捞违法犯罪,保护资源环境。”靖江市公安局食药环大队大队长孙明海说。
“全链条”打击,挖出捕、购、销犯罪网络
针对往年打击非法捕捞整治行动,不法分子在江面上与执法人员“躲猫猫”的情况,靖江警方决定采取“内紧外松”的策略,密切关注江面“动态”。
经过侦查,长期从事渔业经营的王某进入了警方视线。经查,王某作为负责人伙同董某等13人作为“股东”,并签订了内部协议书和承诺书,实行“公司化”运作。
“这13名所谓的‘股东’,每个人手上均有长期合作的江边渔民,收购到鳗鱼苗后,他们统一交由王某联系外地贩子,或转手给了人工养殖鳗鱼的水产养殖户,有的甚至走私到了国外。”孙明海说,负责收购的犯罪嫌疑人从渔民手中通常以22元至27元一条的价格购买,集中贩卖给上家,通常加价30%,此后层层加码。据警方查明,今年春季以来,通过王某等13名犯罪嫌疑人收购的鳗鱼苗出售交易的总额近千万元。
4月2日晚,靖江警方组织100余名民警兵分多路同步实施统一抓捕,总共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当场缴获尚未出手的鳗鱼苗2000余条。 经审讯,犯罪嫌疑人王某等32人对分工合作非法捕捞鳗鱼苗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据警方调查,王某等“股东”与渔民之间建立合作关系,以一条渔船每天捕获一百条鳗鱼苗计算,日均净获利就达2000余元。
4月3日,靖江市渔政部门联合警方及时对缴获的2000余条鳗鱼苗在长江进行了集中放流。目前,王某等32名犯罪嫌疑人因涉嫌非法捕捞水产品罪均被警方依法采取刑事强制措施,案件的调查取证等相关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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