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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塘里的鱼,数量繁多,又不停地游来游去,万一少了,怎么才能察觉呢?高邮养殖户黄女士有办法——她凭借鱼塘边的几个湿脚印,确定有人偷了自家养的鳜鱼(又称桂鱼)。高邮警方接到报警后,以车寻人,打掉一个专偷鳜鱼的犯罪团伙,将该团伙5人及收赃老板谢某全部抓获。近日,谢某等5人被高邮市检察院提起公诉,另1名犯罪嫌疑人被另案处理。
鱼塘边冒出湿脚印
塘主断定鳜鱼被盗
黄女士,高邮人,以养殖鳜鱼为业。去年8月28日凌晨,黄女士听说,附近有人家的鳜鱼被偷,赶紧到自家鱼塘查看。在查看过程中,黄女士发现,自家鱼塘边的地基上有几个湿脚印,水渍看上去还是新鲜的。
根据脚印的方向,黄女士断定,这些脚印是有人从鱼塘出来时离开的。这让黄女士起了疑心。因为黄女士和家人虽然经常到鱼塘巡视,但从来不下水,因此,不会留下这样的脚印。而且,黄女士清晰地记得,同月27日早上,她到鱼塘巡视时,还没有这样的脚印。见水渍还比较清晰,黄女士分析认为,小偷偷鱼的时间应该是27日晚上或者28日凌晨。
随后,黄女士到隔壁老秦家的鱼塘察看,结果发现,该鱼塘边也有水脚印出现。黄女士怀疑,老秦家的鱼塘也遭贼手,随即把这个情况告诉老秦,后老秦报警。
以车找人,6人被抓
同时查获上千斤鳜鱼
接到报案后,民警赶至现场,并在鱼塘旁边的路边找到了窃贼未来得及带走的6袋鳜鱼。经现场称重,共有300多斤。
经侦查,民警锁定两辆本地牌照的面包车有重大作案嫌疑,遂决定以车寻人。
在调查嫌疑车辆活动轨迹期间,民警获悉,两辆嫌疑车辆在2017年9月13日夜间在高邮出现,随即展开抓捕行动。
同月13日凌晨,民警在高邮一红绿灯路口,将其中一辆面包车查获,抓获车内的两名男子。后民警在高邮高速路口,将另一辆面包车查获,抓获车内的3名男子,并在该车内查获大量鳜鱼。经现场称重,该车内查获的鳜鱼共计986.76斤。
经突击审查,上述5人交代,他们盗窃的鳜鱼,全卖给了一个叫“老王”的人。后民警经调查查明,“老王”的真实身份为谢某,常州人。同月19日,民警在常州将谢某抓获。不久,上述5人的同伙招某被抓。
常州老板提供销路
合伙偷了2600斤鳜鱼
经查,民警从两辆面包车上抓获的5名男子均系广西人,暂住在江都,年龄最大的今年43岁,年龄最小的今年26岁。其中,蓝某和蓝某某是一对堂兄弟,潘某和潘某某是一对堂兄弟。招某、钟某曾和他们一起打工。他们之所以组团偷鱼,是源于潘某和谢某。
谢某,今年56岁,案发前在常州做水产批发生意。多年前,他在广东做水产生意时,和潘某相识。但是,在公安机关接受讯问时,对于到底是谁提议偷鱼的,潘某和谢某各执一词:
潘某称,是谢某主动找到他称,高邮有鳜鱼,问他是否愿意做鳜鱼生意,如果潘来偷,谢愿意收;但谢某称,是潘某称要到高邮“开工”,问他愿不愿意收鳜鱼,他才答应收的。
无论如何,在确定有销路后,潘某和蓝某等6人开始到高邮偷鳜鱼。其间,蓝某兄弟和潘某兄弟负责采用渔网捕捞等手段偷鳜鱼,钟某和招某负责开车,偷到鳜鱼后,直接运往常州,销售给谢某。
经查,去年8月中旬至9月中旬,蓝某等6人时分时合,利用上述方式,在高邮三垛镇、甘垛镇等地鱼塘作案7起,窃得鳜鱼共计2600多斤,合计价值6.13万余元。谢某明知蓝某等人向其销售的鳜鱼是赃物,仍多次予以收购,合计收购约1300多斤,合计价值2.37万余元。
近日,高邮市检察院经审查后认为,应当以盗窃罪追究蓝某等5人的刑事责任,应当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追究谢某的刑事责任,故依法对蓝某、谢某等5人提起公诉,招某被另案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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