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深圳罗湖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从入境旅客行李中发现10多个充满气体和水的透明塑料袋,袋中分别盛放各类色彩艳丽的小型观赏鱼,共计110尾。经初步鉴别,包括日本红白剑鱼、泰国斗鱼、红莲灯、孔雀鱼、虎皮、凤尾等10多个品种。经查,涉案旅客有违法携带动植物产品入境的处理记录,未主动申报且无法提供任何检疫审批文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的相关规定,工作人员对该批观赏鱼作销毁处理。
观赏鱼类容易携带病菌或寄生虫;非本地品种的观赏鱼逸出进入自然水体,还可能导致外来物种入侵。根据我国法律法规,活动物包括所有的哺乳动物、鸟类、鱼类、两栖类、爬行类、昆虫类和其他无脊椎动物类,均禁止携带、邮寄进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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