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几天,象山的一些渔业码头又开始热闹起来。浙象渔46112船上,船老大盛万林正摩拳擦掌。根据统一安排,盛万林的灯光围网船可以在8月1日中午12点开始出海作业。
目前,船上11名船员全部到位,这艘船定于8月1日傍晚出海,预计8月2日晚上能够到达预定海域进行捕捞作业。“运气好的话,一晚上能捕5万公斤鲐鱼,三四天就能回港直供市场。”盛万林告诉记者。
宁波2200艘渔船结束休渔
8月1日中午12时起,宁波2200艘捕捞渔船将结束为期3个月的海洋伏季休渔后出海开捕。据悉,这些开捕渔船包括围敷网作业渔船70艘、桁杆拖虾作业渔船329艘、笼壶作业渔船40艘和刺网作业渔船1761艘,主要来自象山、宁海、奉化和鄞州等地。
上述作业类型渔船的解禁开捕,能带来什么“鲜货”呢?今年3月,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发布“禁渔令”时,规定了大黄鱼、小黄鱼、鲳鱼、带鱼、鲐鱼、梭子蟹、龙头鱼、虾蛄等8大类海鲜在5月8日~8月1日期间,禁止销售。而此次部分开渔,以上8种海鲜都被解禁,意味着,这些海鲜可以“游”到市民餐桌。
不过,由于拖网、张网渔船等还在禁渔期,本地带鱼、小鲳鱼、小黄鱼等经济品种还难以大批量上市,且价格也会相对高昂。大家想吃到产自家门口海域、价格适宜的新鲜带鱼、鲳鱼、小黄鱼等,还得等一段时间。
已经查获违禁渔获物15.4万斤
自4月下旬,全省打响“幼鱼资源保护战、伏休成果保卫战、禁用渔具剿灭战”行动以来,宁波全市渔政部门联合公安边防、海警、市场监管、商务、综合执法等执法部门,持续开展海上、港口等区域执法检查,严厉打击非法捕捞等行为,截至7月30日共清理、没收违禁渔具3.3万顶(张),查扣违禁渔获物15.4万公斤,立案286件,移交司法机关40件、涉案人员160人。
为加强捕捞和养殖水产品销售来源管理,宁波市“一打三整治”协调办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组织实施海洋捕捞和海水养殖单位提供销售凭证制度。今年8月1日起,海洋捕捞单位在宁波销售捕捞渔获物、海水养殖单位在宁波销售自养水产品,须提供包含捕捞渔获物(养殖水产品)和生产者信息的销售凭证,进一步建立完善捕捞渔获物和养殖水产品产销追溯体系。
开捕前期,渔业部门重点做好开捕渔船检查工作,按照全省“检查一艘、合格一艘、准许开捕一艘”的要求,全面组织开展开捕渔船船东船长自查、县级逐艘检查、市级全面核查工作,围绕“证业是否相符、渔具是否合规、安全是否达标”三个方面加强监管,对改变作业类型、近三年内有被查处记录、10人以上高危渔船等重点渔船进行重点检查、核查,杜绝不合规渔船开捕生产;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渔船,渔政部门将予以从严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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