素有“长江三鲜”美称的河豚鱼,获有限“解禁”近一年以来,市场需求得到了迅速释放。与之同时,不少商家利用这一“有限解禁”政策,开始将非法的活体河豚鱼交易摆在台面上。
记者连日来在江苏泰州、扬中、常州等地调查发现,尽管国家农业部等三部委出台的“解禁”政策,针对的只是特定河豚鱼的加工品,但活体河豚鱼的买卖在苏南地区水产品市场中依然活跃。
业内人士因此担心,若消费者吃了这些来源不明且无法追溯的河豚鱼,那么一旦出事,后果将不堪设想。
有着严格限制条件的“有限解禁”
河豚鱼的“有限解禁”之路走的并不容易。
由于野生河豚鱼的“剧毒”属性,卫生部1990年便出台“禁令”,明确“河豚鱼有剧毒,不得流入市场”。
从此,在政策层面,河豚鱼的食用与养殖,一直游走在灰色的边缘地带。
2001年开始,随着江苏中洋集团的河豚鱼控毒和养殖技术臻于成熟,河豚界人士一直为“解禁”而四处奔走,最终促成了2016年9月国家农业部等三部委的“有限解禁”通知。
之所以称为“有限”解禁,是因为对其品种、来源、出售方式等都有着严格的限制条件。
就品种而言,河豚鱼的种类有几十种之多,但此次有条件放开的仅是东方鲀的其中两种——红鳍东方鲀、暗纹东方鲀。红鳍东方鲀主要是海水养殖,养殖基地多在辽宁、河北、山东一带;长江流域养殖种类则以暗纹东方鲀为主,产品多内销,江苏、广东为主要养殖基地。
业内专家称,这两个东方鲀品种经过20余年经验积累,其技术与安全性控制手段已完全成熟。不过,其他的品种,如菊黄东方鲀等依然是禁止的。
同时,上述两种养殖的河豚鱼须经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会同中国渔业协会河豚鱼分会组织专家核实,予以认定合格的、有资质的企业加工,方可出售。
也就是说,这次放开的只是加工的河豚鱼产品,并非鲜活品。而且加工企业的原料(养殖河豚鱼)也必须来源于经农业部备案的鱼源基地。
“这就像个 双保险 政策。”江苏中洋生态鱼类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大勇对澎湃新闻说,源头上,人工养殖的河豚鱼其实已经无毒了,但是允许在市场上流通的还必须是经过加工的河豚鱼,“这样一来,就更加保险和安全。”
此外,根据国家三部委的通知,河豚鱼加工品应当包装,包装上附带可追溯二维码,并标明产品名称、原料基地及加工企业名称等,以确保产品质量全程可追溯。
常州、扬中等地仍有活体河豚鱼出售
尽管国家对河豚鱼只是“有限放开”,但已有商家打着解禁的旗号在市场上堂而皇之地销售“活体河豚鱼”。
7月7日上午,记者来到位于泰州海陵区的洧水市场,有3家水产品店出售并加工暗纹东方鲀,泰州食药监局相关部门了解到这一情况后,当天下午便对该市场进行查处,共发现7家河豚鱼销售点,商贩被责令停止销售河豚鱼。
在被称为“河豚鱼之乡”的镇江扬中市,挂有“河豚”招牌的水产品店和饭店随处可见。除了暗纹东方鲀,扬中博联农商城的多家水产品店还卖有“菊黄东方鲀”这一解禁名单之外的品种。
“扬中当地居民吃河豚鱼的习俗已经延续了上百年,光凭一纸禁令就想让老百姓改变习俗,太难。”扬中市市场监督局等多位官员无奈地表示,监管部门也曾下发文件,禁止吃河豚鱼,否则对相关饭店进行处罚,“但今年禁了明年照样吃,根本禁不了,老百姓总能想办法吃上河豚鱼”。
扬中当地的河豚协会会长何百彩对澎湃新闻说,国家之所以禁止活体河豚鱼交易其实是出于安全考虑,“但事实上,现在人工养殖的河豚鱼已基本无毒,而且我们扬中人吃了数百年,烹饪技术完全没问题”。
据他介绍,扬中河豚协会建立了自己的烹饪标准,加工、烹饪河豚鱼的餐饮企业必须要通过协会认证。
而至于河豚鱼来源如何规范,扬中食药监局一位分管副局坦言,这些河豚鱼多是从广东、福建、厦门等地以及当地一家大型养殖基地运过来的,目前还难以做到来源追溯。
据河豚业内人士介绍,江苏等地的河豚鱼多来自广东养殖基地,常州则是运输中转战,广东养殖的河豚鱼经由常州运往泰州、扬中等地。在常州市凌家塘水产品市场,记者发现华明水产批发部、陆小峰水产2家河豚鱼销售点。
7月10日,常州食药监局稽查处一孙姓负责人对澎湃新闻记者表示,目前这两家店已被勒令暂停销售河豚鱼,但由于“河豚鱼数量太多了”,目前还没有查明到底有多少河豚鱼。该负责人称,上述两家水产品店销售的河豚鱼来自广东中山市坦洲镇某水产品合作社,将要送去江苏中洋生态鱼类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加工。
不过,拥有养殖、加工资质的中洋集团相关负责人则告诉澎湃新闻记者,中洋从不收外来河豚鱼进行加工,只使用自己鱼源基地的河豚鱼。
据媒体公开报道,此前,上海、福建等地已有商贩因非法销售河豚产品被判处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综合新闻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