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三门县首笔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单在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三门办事处签订。
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是以投保人所拥有的养殖蟹类、虾类、贝类作为保险标的,保险期从交纳保险费之次日起至当年10月31日止。保险期间,当投保人的养殖区因强降雨、台风等极端天气造成海塘溃堤,蟹虾贝死亡等情况时,视为发生保险事故,浙江渔业互保协会三门办事处将依约进行理赔。现阶段,养殖户在投保水产养殖互助保险时只需自缴保费的30%,另外70%由省市县财政补贴承担,这大大减轻了养殖户的投保负担。
浙江省渔业互保协会三门办事处密切配合省协会承保部,坚持“保成本、保投入”的基本原则,把水产养殖互助保险作为一项助农增收的重要举措,根据养殖户的需求,多次深入养殖一线,积极宣传推广,有力推进水产养殖互助保险工作。此次水产养殖互助保险的签订,将极大地保障养殖户的切身利益,解除养殖户后顾之忧。同时,调动了养殖户投保的积极性,提升了三门县水产养殖产业风险抵御能力,对促进三门县渔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具有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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