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9月,经漳州检验检疫局出口罗非鱼199批,6218吨,同比分别增长26.7%,36.4%,产品远销美国、加拿大等30个国家。在今年水产品出口整体下滑的情况下,实属不易。
漳州检验检疫局积极贯彻落实厦门局与漳州市政府签订的《关于深化协作促进发展备忘录》,采取多种举措帮扶企业,促进罗非鱼出口。一是完善自检自控体系。实施“一企一策”,监管人员一对一指导,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产品特点逐一指导企业建立切实有效的自检自控体系,并选取在自检自控体系建设有特色、成效显著的企业作为标杆,组织辖区企业到标杆企业观摩和交流学习,让优秀企业做好质量安全示范作用。二是加强企业培训。收集国外质量安全风险预警、进口国(地区)技术法规、标准等信息,举办《出口水产品企业自检自控技术指南》培训班,对企业质量负责人及品管负责人进行全员培训,增强了企业的质量主体责任意识,提高了企业自检自控水平。三是做好源头管理。加强罗非鱼养殖基地备案管理,强化养殖投入品控制管理,建立以国家风险监测为依托,以养殖大户为补充的养殖基地监测控制体系,引导生态化生产,保证其质量安全。四是推行模式改革。进一步推进通关便利化,在企业自检自控合格的基础上,加强出口环节不再实施抽批检验,实现即报即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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