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夏季是大快朵颐小龙虾的好时节,但“肌肉溶解”四个字让很多市民担心。现在,这个问题有了一个解决方法——全国首个“小龙虾险”在南京落地,已经有5个商家参保。消费者在这5家投保单位吃小龙虾如果发生横纹肌溶解症,最高能获赔2万元。
从报道可知,所谓的“龙虾险”实际上就是食品安全责任险的别称,乃是针对吃小龙虾患横纹肌溶解症的特定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本身就属于意外责任险的一种,等于是将食品企业承担的意外事故赔偿责任,通过购买商业保险的形式转嫁掉,只是为了吸引消费者的注意,而将该险种称之为“龙虾险”,达到宣传的效果。
其实,“龙虾险”取代不了政府部门的监管责任,食品安全部门显然不能因为有了“龙虾险”,就放松对于食品安全的监管。同样,作为一款单独的商业保险,其所针对的市场空间太狭小,保费收入级别太低,与开发成本和营销费用相比,显然是一项难以赚钱的业务。
由于食用小龙虾而患横纹肌溶解症的概率也很小,加之还有“12小时内”的时间限制,造成出险率降低,保险公司的赔付概率也就非常小了,即便亏本也亏不了多少钱。显然,“龙虾险”对于商家来讲是好事,花了小钱转嫁风险,不必再因食客患病而头疼,减少了赔偿纠纷引来的麻烦事。对于商业保险公司而言,“龙虾险”的宣传意义大于商业价值,乃是一种营销噱头,可以借机提高保险公司的社会形象,带动其它保险产品的销售。
类似于“龙虾险”这样的奇葩商业保险,还有很多,比如爱情保险、家政险、雇员忠诚险、绑架险等,近年来最出名的则属“摔倒险”、“雾霾险”、“赏月险”、“脱光险”等,都是迎合社会事件推出的险种。至于国外保险公司的另类保险,更是五花八门、层出不穷,只有你想不到的,没有保险公司不能承保的。这些险种都不是主流保险,不能给保险公司带来商业效益,其真正目的,就是借助各种稀奇古怪的名字,吸引消费者的注意力,实现低成本宣传和普及保险知识。
我国商业保险尚处于成长阶段,市场的整体成熟度不足,民众的保险意识和消费观念还有待提高,各种奇葩保险则可以达到宣传效果,让公众在好奇之余,对商业保险有更深入的了解,从而逐步培育消费习惯。公众对“龙虾险”要理性看待,只要保险公司不存在欺诈行为,按照条款履行赔付责任,就应允许其合理存在。至于是否有市场需求、险种生命周期有多长,都是市场说了算,也不用替保险公司操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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