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龙虾险”听起来这么奇葩的保险?以后吃虾倒下了,有赔付了?这是真的!近日,南京推出了全国首款“龙虾保险”(食品安全责任险),目前,已经有五家饭店购买了小龙虾保险,因食用小龙虾后出现横纹肌溶解症,市民最高可以获得两万元的理赔。(8月18日《现代快报》)
饭店投保“龙虾险”,一旦消费者在该处吃了龙虾,12小时内患了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经保险公司确认,根据饭店的投保金额对消费者进行医疗费用赔付。此番保险公司推出“龙虾险”,大多数人会觉得,饭店的权益受到了保护,消费者的索赔有了保障,发挥了保险的风险管理和经济补偿功能。
到目前而止,龙虾病确切病因依然是个谜,包括江苏省疾控中心等在内的多家机构,还在研究龙虾病的发病原因。在笔者看来,针对当前南京连续发生食用龙虾导致患上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的事件,“龙虾险”作为食品安全责任险的一种形式应运而生,注定只能成为食用龙虾保障的一种辅助手段,而不能被当成稳定龙虾餐饮市场和抚慰消费者惶恐心理的一剂良药。
大多数的饕民对美食基本上没有什么抵御能力,所以才会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导致今夏南京连续发生食用龙虾后,患上横纹肌溶解综合征的事件。致病因没有查出来的今天,想要依靠“龙虾险”让饕民重拾对龙虾餐饮市场的信心还为时尚早。此外,保险公司的赔偿范围和赔偿金额也有限,如果因为保险行业的介入,有关部门和机构就懈怠了致病因的查找和忽视了食品安全的危害,相信这比龙虾病更可怕,喜食龙虾的饕民们也就不会迎来大快朵颐的时候了,这其中的道理相信大家都非常清楚。
食品安全是社会问题,需要社会的普遍关注和重视,不管是为了拓展业务市场自身谋利也好,是为了为民谋福聚焦关注也罢,保险行业参与食品安全风险保障的做法是没有问题的,但同时笔者还是希望,类似龙虾病这样的食品安全问题,找寻病源比如何亡羊补牢更为重要,并且希望在涉及食品安全领域问题时,商业化痕迹应该少一些,检查、监督、保障措施和制度的执行力上,还应该强一些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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