饲养泥蚶的池塘里出现了大量纤毛虫,养殖户经人介绍,在一饲料店里购买了纤虫清,却没想用后虫没少,却造成池塘内泥蚶大量死亡。近日,浙江省台州市三门县人民法院一审后,判定经营者承担25%的责任,农户使用者未仔细阅读说明自担主责。
事情还要从2015年7月中旬讲起,老俞夫妇承包的25.5亩养殖塘里,主要养殖有青蟹、小白虾、泥蚶等水产。从去年7月开始,养殖塘出现了大量纤毛虫,经周边养殖户推荐,老俞在丁先生经营的水产饲料店购买了纤虫清。结果,用药后塘内泥蚶大量死亡,双方协商不成,闹到台州三门法院。
据了解,在销售农药时,丁先生询问了老俞的养殖塘面积,给他配了12瓶,并告知用量及使用方法。施药一周后,老俞发现情况异常,塘内的泥蚶不断爬到塘外,于是立马向丁先生求助。丁先生查看后,又重新配了一些药,但没有好转,泥蚶逐渐死亡。眼见损失大了,老俞请来当地水产技术推广站的养殖技术人员。经初步诊断,泥蚶的死亡系施药不当引起。
养殖塘是老俞一家的主要经济收入,为了追回损失,老俞向丁先生问责。但双方就赔偿问题争执不下。老俞向消协求助,消协委托水产技术推广站出具调查报告。报告指出,泥蚶死亡的原因系超标使用纤虫清,按说明书上的用量,老俞的25.5亩养殖塘,一次使用5瓶至6瓶就够了,但经营户丁先生却让他用12瓶,经评估,养殖塘此次的损失为37.5万元。
而丁先生也满腹委屈,老俞周边的养殖户大多按这个量使用,未见发生过类似问题。卖药的钱总共200多元,如今被起诉要赔30多万元。庭审时,他喊来多名使用过纤虫清的养殖户,力图证明按照其推荐的用量不会造成泥蚶死亡。
法院多次组织双方调解无果,于近日作出判决,认定丁先生作为经营者,应当对产品的销售及使用说明尽到审慎义务,丁先生仅凭借部分养殖户的反馈及主观经验,告知消费者超标使用产品用量,造成养殖塘内泥蚶死亡,应当老俞池塘损失承担25%的责任。此外,鉴于老俞在使用产品时未仔细阅读说明书,施药后未及时查看塘内情况,未及时阻止损失进一步扩大,也应承担一定责任。同时,法院考虑到造成泥蚶死亡可能与气温、泥质等也有关系,综合各方因素,法院酌情判令丁先生赔偿老俞损失9.3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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