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在鄂的大宗淡水鱼体系岗位科学家和试验站站长及其团队成员,围绕十三五湖北大宗淡水鱼发展存在的问题和采取的对策,对主产区开展调研。通过走访当地行政主管部门、养殖户、合作社等,并与湖北省水产局的领导进行了座谈,对湖北的大宗淡水鱼产业发展现状和问题进行了梳理。
一、湖北养殖基本概况
湖北淡水产量连续20年居全国首位,已经成为基础产业和渔民增收的重要支柱产业。
1.养殖产量稳步提高,在全国具有重要地位
十二五期间,湖北大宗淡水鱼发展迅速。2010年,湖北省青鱼、草鱼、鲢、鳙、鲤、鲫、鳊、鲂的产量为244.98万吨,占全国大宗淡水鱼总产量的20.43%。2015年,大宗淡水鱼产量为307.42万吨,比2010年增加25.49%,占全省淡水产品总量的67.43%;其中,青鱼产量11.64万吨、增加37.62%,草鱼产量94.74万吨、增加22.72%,鲢产量69.81万吨、增加16.68%,鳙产量44.49万吨、增加26.14%,鲤产量19.12万吨、增加20.07%,鲫产量47.87万吨、增加37.7%,鳊鲂产量19.74万吨、增加45.93%。从单个产品产量在全国的排名来看,青鱼、草鱼、鲢、鳙4个品种居全国第一,鲫鱼和鳊鲂居全国第二,鲤鱼居全国第五。
2.苗种繁育量快速增长,成为我国中部苗种供给中心
2010年,湖北省繁育淡水鱼苗750亿尾,淡水鱼种82.03万吨,分别占全国总量的20.79%和26.58%。2015年,繁育淡水鱼苗1159亿尾,比2010年增加54.53%。现有大宗淡水鱼苗种繁育基地285家,其中长江四大家鱼监利老江河原种场等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4家、黄冈市异育银鲫“中科3号”等省级水产原良种场11家。同时,规模化投产了“中科3号”“长丰鲢”等优良品种,每年约50%的鱼苗销往周边省份,为周边地区开展大宗淡水鱼养殖发挥了重要的苗种供给作用。
3.加工工艺不断创新,生产规模稳居全国第一
2015年,全省共有大宗淡水鱼加工企业187家,其中国家级龙头企业6家、省级龙头企业50家。开发了青鱼、草鱼、鲢、鳙、鲫、鳊、鲂等大宗淡水产品加工,产品涵盖从冷冻产品、干腌制品等初级产品到休闲食品、鱼糜制品、保健制品等精深加工产品等10大系列50多个产品。加工工艺由传统“三去”向预制调理、生物酶解等精深加工发展,开发出利用鱼加工副产物制取鱼胶原蛋白肽等高附加值产品的清洁联产工艺。年加工能力129万吨,年产加工品82.61万吨,居全国淡水加工品总量第一,其中鱼糜制品25.71万吨、干腌制品21.22万吨、冷冻品13.37万吨、冷冻加工品19.13万吨、罐制品3.18万吨。拥有“洪湖渔家”“鄂州武昌鱼”等中国驰名商标3个,“老巴王”“汈汊湖”等省级著名商标21个,“海子湖青鱼”“长湖鳙鱼”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国家农产品地理标志认证、地理标志证明商标7个。
二、大宗淡水鱼产业存在的问题
1.水源缺乏、养殖环境污染严重
湖北省传统的水产养殖方式基本上都是开放型的,水源多来自长江、湖泊、水库,水源充足,水质在很大程度上能满足水产养殖业的需求。但是,近些年,由于水利工程建设、工业化进程以及农业面源污染等问题日趋突出,养殖水源紧缺,水量不足,水质急剧下降,水体富营养化加剧,生态湿地急剧减少,加上工农业污染,给水产养殖业带来了重大影响。此外,由于水产养殖本身也有饲料、药物等投入品,相关养殖废水排放标准还没有建立,一定程度上也加剧了水产养殖水环境的恶化,极大地削弱了养殖水体的生产能力,制约了养殖产业的健康发展。
2.养殖产量与养殖效益矛盾的问题
大宗淡水鱼养殖以草鱼为主,多数是年底集中捕鱼。出鱼的时候往往价格都比较低,不好卖,养殖户无法议价。地区内没有协调机制。湖北草鱼产量占22%,鲢占16%,鲫占11%,鳙占10%。普遍反映2015年的草鱼鱼价低,草鱼9元/千克,鲢价格2.8~3元/千克,鳙9元/千克,鲫10元/千克,养殖效益低。草鱼养殖的利润为1000~3000元/亩,鲫和鲂的价格较好,具有较好的利润空间,每亩收益在4000元左右。一般情况下,饲料占据了60%~70%的养殖成本,饵料系数在2左右。
和淡水产值第一大省江苏比较,除鳊鲂外,湖北所有的大宗淡水鱼的价格均低于江苏(图1),而湖北大宗淡水鱼在淡水养殖产量中占68%,江苏的大宗淡水鱼占淡水养殖的产量仅43%,广东只占20%(图2)。
图1
图2
3.养殖病害频发,引发较大经济损失和质量安全问题
由于养殖环境污染和养殖规模化集约化程度不断提高,鱼类病害问题频发,一方面导致巨大经济损失,另一方面,病害严重导致鱼药滥用、耐药性产生与水产品质量安全无保障。通过调研发现,用药最多者一年每亩平均用药超过1000多元。除去养殖成本价,一年纯利润所剩无几。因病害问题渔民在养殖中使用抗生素,存在用药不规范、不科学等问题,导致水产品药物残留问题突出,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不仅如此,目前在市场上流通的水产养殖用药98%以上是从畜禽药或人用药借用过来的,水产专用药物问题特别突出。
4.分散经营与水产品安全问题
尽管目前水产养殖的规模化程度较高,如仙桃市组建了30多家专业社和家庭农场,洪湖市40多家水产专业合作社组成的合作联社,但仍有相当部分的养殖户仍处于分散经营、各自为阵的现状,标准化生产普及率不高,渔需物等的投入监管无法全方位覆盖,给水产品质量安全和公共卫生带来严重隐患,日益成为社会关注的敏感问题。
三、从生产到市场销售产业链中的环节问题
1.池塘基础设施较差,难以满足产业化发展要求
大宗淡水鱼是湖北省传统养殖鱼类,其养殖模式、规模、设施依然沿袭传统,呈现出规模偏小、经营分散、设施陈旧等特点。在养殖模式上,依然是混养、专养、套养三种,虽然推出80∶20等优化模式,但总体缺乏创新。在规模上,沿袭联产承包责任制时规模,国有渔场、集体渔场改革时大部分以家庭为单位,养殖面积10~30亩。近年来虽然推行水面流转和规模经营,但力度不大,政策不完善,成效不显著。在养殖设施上,目前分精养鱼池、塘堰、河沟、湖泊、水库等,许多地方的池塘开挖时间很早,有些甚至已有百年历史。这些池塘缺乏科学的规划布局、建设标准较低,基础条件较差。主要存在不连片,水深过浅,面积大小参差不齐,塘基没有建设保护设施、崩漏情况严重,塘基基面宽度不够,没有独立的进、排水系统,缺乏规范、标准的路网、电网等问题,未实现水产养殖尤其是池塘养殖的水、电、路“三通”,投饵机、增氧机、抽水机“三机”配套,以及长途运输活鱼设施配备等方面。近年来,虽然加大精养鱼池改造力度,但由于国家及政府对水产养殖业的资金扶持有限,老化鱼池偏多,改造标准亦不高,据统计,未经改造的塘堰、河沟面积在荆州市就有近15万亩。池塘的设施老化陈旧严重制约了淡水养殖业的生产发展。
2.苗种退化严重、亲本更新亟待加强
水产良种是水产养殖业可持续发展的物质基础。目前湖北省主养大宗淡水鱼地区普遍存在的问题是苗种优势性状退化严重,抗病能力差,对整个养殖业造成很大的影响,亟待优良品种进行替换。由于各级政府对水产苗种生产支持力度低,水产亲本更新与良种培育一直未列入国家补贴之中,从国家层面上每年只有几百万的保种育种经费,相当数量的国家级场保种育种经费完全需要自筹。地方各级政府对苗种生产的经费虽然尽量给予支持,但数量有限,亲本选育、种质保存和良种推广工作远远达不到生产实际要求。目前,已有的新品种优良性状主要集中在生长速度方面,而对肉质、抗病和适合加工的品种研发严重滞后,特别是产量位居淡水养殖品种第一的草鱼至今还没有选育出一个新品种,与产业发展地位极不相称。
3.饲料价格上升,养殖成本增加
饲料投入在水产养殖业投入品中占有很大比例,养殖户十分重视饲料质量和价格问题。饲料价格增长过快,也是养殖户最头疼的问题。鱼饲料价格已达到3500~4000元/吨,养殖饵料系数多数在1.8~2.0甚至更高,饲料价格连续上涨,而大宗淡水鱼价格基本上没有任何变动,导致养殖经济效益低下,给养殖户带来了极大的压力。此外,与畜禽饲料相比,鱼类营养学的基础研究仍较薄弱,在设计配方制定营养标准时,很难达到各营养素的全面合理和平衡,影响饲料质量,也影响鱼类摄食和生长情况。
4.水产品运输设施落后
水产品的运输、储藏设施或装备比较落后,目前销往外地的水产品几乎都是活体运输,大部分运输车辆上只有简单的增氧设备,这种简单的运输设备只能保证产品近距离运输,长途运输存在很大的风险。遇到交通堵塞,需要更长时间。如果运输设备差,水产品在运输过程中死亡,到目的地后只能低价出售,给养殖户带来很大的经济损失。
5.产品精深加工欠缺,品种单一,附加值不高
湖北省大宗淡水鱼产量大,价格便宜,加工量小,加工技术低,主要以低温冷冻和干制、腌制为主,产品技术含量和附加值均很低,加工产品主要是鱼糜、冷冻品和干腌制品,因此大宗淡水鱼价格波动较大,甚至部分地区出现“压塘”现象,严重制约了湖北淡水渔业的持续发展。据统计,2015年,荆州市37.8万吨加工水产品中,有9.7万吨是冷冻品,20.6万吨是鱼糜和干腌制品,罐头制品仅0.1万吨,水产保健食品及其他技术含量高的产品少得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究其原因,一是大宗淡水产品精深加工技术尚未取得重大突破。如大宗淡水鱼由于自身含水量高达70%~80%,加工后干物质少,不易保存,影响质量稳定;大宗淡水鱼加工废弃物如鱼鳞、鱼皮、鱼等得不到综合利用,直接拉高原料价格,影响加工效益;加工产品土腥味重,去腥味技术不过关,影响加工产品口味等。二是加工企业规模小,投入不足,新产品研发力量薄弱。荆州市水产品加工企业基本上都是个体民营企业,由于资金有限,融资困难,导致设施设备简陋,效益低下,新产品研发更是力不从心。因此,亟需开发适宜加工的大宗淡水鱼品种及养殖模式,构建适合现代消费需求和规模化加工的大宗淡水鱼加工技术体系,提高大宗淡水鱼加工比例,以促进大宗淡水鱼产业升级和可持续发展。
6.市场信息缺乏、销售渠道不畅,信息化程度低
从生产到市场销售全产业链环节,本次调研的受访人员普遍反映,市场信息缺乏,销售渠道不畅,多数仍然依靠个人建立的人传人信息渠道,从媒体、政府主管部门、网络等获得的市场信息少,整个产业的市场信息化程度低。有些养殖户在不了解市场信息与价格变化规律的情况下,盲目将养殖产品压塘、赌价格,结果造成价格更低、产品更加积压、更加销售不出去的局面,严重影响养殖收益,渔民养殖的积极性受到严重打击。
7.基层水产专业技术人员缺乏
调研发现,全省县、市、区级水产推广服务体系薄弱,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大量精简,乡镇上水产技术人员严重不足,且人员变动频繁,造成基层水产站人员少、任务重、不够用等状况。再加上基层水产养殖人员整体素质不高,导致渔民在养殖过程中一些技术需求不能满足,如鱼病前期准确诊断监测、鱼药准确使用量、水质调控、饲料投喂等技术难以操作及推广。在结构调整方面也缺乏技术支持。
8.国家惠渔政策乏力、财政支持不足,对渔业发展投入有限
近几年,国家政策惠农、财政支农力度明显加大,但对渔业的支持力度并不大。与其他农业行业相比,大宗淡水鱼养殖户尚未得到与农民平等的惠农政策,养殖户和合作社普遍存在资金缺乏的问题,渔业机械与投入品补贴政策缺乏,养殖权制度仍需完善。主要表现在渔业还没有形成一个相对独立的支持政策体系。多年来,我国对渔业的支持主要是少量补贴的方式,而在综合开发、水产科技、病害防控、良种技术推广等生产发展方面的投入明显不足。目前,据统计,财政支渔资金占国家财政支持农业资金的比重不到3%,与渔业占农业总产值比重的10%很不相称。而其中水产养殖业在国家支渔资金中的比重更低,还不到10%,而养殖产量占渔业总产量的比重将近70%。政府支持不足,使得湖北省得淡水渔业的基础设施和养殖技术薄弱,制约着湖北省的渔业发展。另外,我国渔业补贴制度本身欠完善,随着国家对粮农、畜禽生产者补贴力度加大,渔民的情绪愈加不稳定,一些渔民反映,他们合作社在包塘养殖过程中享受不到补贴,而将村里的基本农田改挖成鱼塘反而有粮食补贴。因此,要想使得渔业健康可持续的发展,需国家部门重视对渔业的惠农政策加大投入。
四、湖北大宗淡水鱼产业发展建议
1.改变经营模式,实现均衡上市
合理分配水产品上市的季节,不仅可以提高水产品的价格,增加收入,还可以为加工企业带来稳定的原料供给。同时,从加工侧面,需要开发适应本地原料和市场的加工产品,延伸大宗淡水鱼的产业链。
2.加强苗种培育,降低养殖风险
建立专业的苗种培育场,向社会提供优质的大规格鱼种,提高优质苗种覆盖率,降低养殖风险。
3.适当调整产业结构,达到提质增效
根据市场来调结构和产量,大宗淡水鱼的养殖可适当与其他品种轮作,一方面可降低病害流行,同时可避免产量过度提高,影响市场价格。另外,可因地制宜,发展鱼虾混养、鱼藕共生、鱼菜共生、稻田养鱼模式,提高饲料效率,降低养殖成本。同时,与品牌和标识结合,通过企业化运作的达到上市前品质提升。
4.加强渔业合作社建设,引导养殖与市场
标准化管理、品牌和市场等,对个体养殖户来说是很困难的,而专业合作社,或“公司+基地+农户”的模式,是一种高效的管理模式,不仅拥有技术和信息,而且能将养殖标准化和规模化,大大提高养殖效益,也容易形成产销一体化产业,促进产品流通。通过渔业合作社,建立渔业信息化的平台,指导生产、贸易和消费。加强养殖示范,引导渔民合理养殖。
5.推进水面流转进程,鼓励规模经营
制定水面流转相关政策,完善适度规模经营相关办法和措施,促进水面有序向养殖能手、养殖大户、养殖企业集中,鼓励创办家庭渔场、生态渔庄、专合联社等新型经营主体,适度开展规模经营,提高水产养殖的规模化、集约化水平,提升养殖业主应对市场风险的能力。
6.开展渔业保险试点,控制产业风险
积极争取省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将水产养殖业纳入国家政策性渔业养殖保险范畴。开展调研、试点、宣传,为渔业保险提供基础数据和经验,增强渔民主动投保意愿;开拓创新,积极探索行之有效的险种,完善风险转移和补偿制度,保障渔业保险持续发展。
7.利用湖库资源优势,打造湿地生态渔业品牌
湖北地处长江中上游地区,长江贯穿东西,湖泊、水库众多,是大宗淡水鱼的天然产地。适当发展大水面增殖渔业,发展优质品牌渔业,以渔养水,保障水质,改善环境。在保证良好生态环境的前提下,提高渔民收入。
8.加强社会宣传,引导水产消费
通过各种媒体宣传,宣传水产品的优质廉价与安全,提高消费信心。可与超市或者学校餐饮结合,扩大市场。通过餐饮文化带动,引导市场消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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