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开展综合治理渤海的意见和建议:
进一步健全管理体系。应由国家牵头组织成立综合治理渤海的联合机构,明确具体管理任务和工作目标,各部门分工协作。
进一步健全法律法规体系。除严格按照国家的统一法令治理外,还应根据渤海的实际情况,制定针对性强、内容具体的区域法,如"渤海环境保护法"等。
进一步加大污染防治力度。首先控制陆源污染物的排放;其次防治海洋石油开发、海洋海岸工程、海洋船舶等的污染;另外还要加强对海水养殖、加工等行业造成的污染进行治理。
进一步加大资源增殖工作力度。选择环境条件好的地区,开展增殖工作,同时还应注意增殖品种的选择和增殖后管理工作。
进一步加大科研力度。综合治理渤海,必须以科研为先导,要充分发挥各科研部门的作用,积极应用科研成果,指导渤海管理工作。各级应积极为科研部门创造条 件,在资金方面给予支持,帮助解决科研中的困难。在综合治理渤海的工作中,应确定一个科研单位为科研牵头单位,根据综合治理渤海的总体要求,紧紧围绕解决 当前渤海污染防治、资源衰退的实际问题,积极开展环境监测、环境评价、控制新污染源、渔业资源监测和调查及有关的基础研究工作。
南方渔网编辑:欧阳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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