饭店停业后,养在水族箱里的两只非野生鳄鱼一只死亡,一只生命垂危。所幸,近日,一名市民到该饭店退卡时看到了这一幕。
15日一早,这名市民向本报求助,随后,《洛阳晚报》记者与市林业局、市周山野生动物救助站等部门取得联系,最终,在多个部门的介入下,这条生命得以挽救。
鳄鱼命运堪忧,记者联系相关部门施救
市民冀先生在西工区某饭店办了会员卡,今年春节前后,该饭店因经营不善停业。14日傍晚,冀先生得知该饭店有人开门搬运杂物后,就赶去退卡,其间,他看到水族箱里有两只鳄鱼,它们的体形都不大,稍大些的鳄鱼紧紧压着小鳄鱼,小鳄鱼双眼紧闭,一动不动,后被饭店的人证实已经死亡,活着的那只鳄鱼看上去“萎靡不振”。
“饭店的人说停业后就再没人来喂过它们,希望你们能联系相关部门救救它,毕竟是一条生命。”15日一早,冀先生拨通了本报新闻热线66778866。
随后,记者先后与市林业局、市周山野生动物救助站取得联系,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后,决定于当天中午赶赴该饭店展开救援。
12时许,市周山野生动物救助站一行三人赶到饭店,在记者的帮助下,找到了拿有饭店钥匙的人,将饭店的门打开。救助站工作人员使用捕蛇钳夹住鳄鱼的嘴,将其拉至地面上,并用胶带缠住它的嘴,以防其咬人。10余分钟后,鳄鱼最终被装到袋子里,后“移居”救助站。
饭店:鳄鱼是从外地购买的,主要供食客观赏
16日上午,记者来到市周山野生动物救助站。这只鳄鱼被单独安置在一个水池里,该负责人拿长棍将鳄鱼推至水泥地上,让它晒太阳,并在它嘴边放一大块鸡肉,供它随时享用。
“我们也是第一次救助鳄鱼,在饲养鳄鱼方面还得多学习。”该负责人说,这段时间,该鳄鱼先由救助站精心饲养,待它状态好转后,他们再向上级部门请示作进一步安置。
那家饭店的员工说,两只鳄鱼均为泰鳄,是去年饭店老板花钱从山东潍坊一养殖场购买的,主要供食客观赏。当时,养殖场也提供了当地林业部门审批的养殖手续复印件。
相关部门:饭店未办相关手续,属违法
那么,鳄鱼到底能不能养殖和买卖?吃鳄鱼肉是否违法?
市林业局野生动植物保护科工作人员告诉记者,鳄鱼属于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不少品种还属于濒危野生动物,是国际性重要保护物种,不过,自2003年开始,经国家林业部门批准,人工驯养繁殖的鳄鱼,可以有条件地进行商业性经营利用。
驯养繁殖鳄鱼必须先申请“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驯养繁殖许可证”,用来买卖的饭店,同样要先向林业部门申请相应的经营利用许可证,且产品上必须贴有“中国野生动物经营利用管理专用标识”,以此来证明产品的合法性。
目前,允许进行驯养繁殖的鳄鱼品种只有湾鳄、暹罗鳄(又称泰鳄)、尼罗鳄三种。经林业部门查询,涉事饭店并未向我市林业部门申请相关许可证明,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规定,该行为属于违法饲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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