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之声《新闻纵横》报道,獐子岛,原本是大连的一个地名,它真正名声大噪是因为一家同样叫做獐子岛的企业。这就要说到前年的“冷水团事件”。2014年10月,獐子岛集团突然宣布停牌。半个月后,该公司披露:2011年底和2012年底所播的约百万亩海域的虾夷扇贝,因受冷水团异动导致的自然灾害影响,虾夷扇贝近乎绝收。獐子岛集团巨额亏损数亿元,投资者损失惨重。当时,经过监管部门历时近一个月的核查,“獐子岛事件”的调查结果出炉,核查的结果是獐子岛在这次投资中并不存在虚假行为。
然而,近日一则《2000人实名举报称獐子岛“冷水团事件”系“弥天大谎”》的新闻引发了关注。文章称,辽宁省大连市獐子岛居民提供了一份2000多人签字的实名举报信,称所谓“冷水团造成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事件”并不属实,涉嫌造假。
此次联名举报的獐子岛居民,均为享有獐子岛股份收益权的持股人,由獐子岛投资中心发放股份分红及生活保障补贴那么,为何调查结果已经出炉的一年多,獐子岛居民又要出面举报?獐子岛集团又是如何回应的?
近日,包括獐子岛王先生在内的2000多人,联名举报獐子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獐子岛公司)“冷水团事件”造假。举报材料称2014年的“冷水团造成收获期的虾夷扇贝绝收事件”不属实,造成绝收的并非冷水团这一自然灾害,首先是“提前捕采”。王先生透露,公司把参加该区域作业船只的航海日志都收走了,但是少数船长留了几本当年的航海日志,可以证明以上说法。
王先生介绍称,2011、2012年投苗的区域,实际上根本没有投放苗种,以前投苗的没长成熟的扇贝也被提前采捕,有航海日志和参与捕捞的船员可以作证。他们现在没有产品可以捕捞,企业内部资金链和产品链都断了,漏洞暴露出来,只能找一个借口掩盖内部事实,就制造了这个“冷水团”。
獐子岛公司副总裁孙福君昨晚接受中国之声专访时表示,经过自查,獐子岛2014年按计划进行了采捕,未组织“提前采捕”。
孙福君表示,他们已经对对公司情况进行了自查,公司是按照年初制定的采捕计划进行采捕的,不存在一些媒体文章中提到的提前采捕的行为。并且紧急核查了公司相关采捕船只在2013年底到2014年的航海日志,没有发现有船只超出计划在相关采捕区域进行采捕的情况,公司在公告里进行了详细披露。
在举报人看来,航海日志是能够证明是否提前采捕的关键证据,孙福君回应,公司的确收走了航海日志,不过是出于强化公司规范管理的原因。
孙福君介绍称,2014年底,为强化管理,公司完善制度体系,加强制度执行,其中就包括加强对船舶安全操作的规范化管理,对航海日志收回统一归档。一方面是为了加强管理,另一方面也符合行业惯例。
举报人认为,当年造成绝收的另一原因是“播苗造假”。王先生告诉记者,周边其他养殖企业都在丰收,公司却说遭遇了冷水团。从事捕捞、投苗的员工都清楚,这几年投苗都在造假。俗话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投多少才能产多少,当初根本没投多少苗,根本就收获不到那么多扇贝。
对此,孙福君表示,公司经过对包括购苗合同以及播撒记录单的核查,并没有发现其中有造假舞弊行为。公司看了采捕苗种时的购买合同、验收记录单以及播撒苗种时候的底播记录单等,并且也核查了公司支付供应商苗种款,包括银行流水在内的一些外部证明性资料。总体来说,公司在苗种采购和底播中,没有虚假情况存在。当时的中介机构也发表了核查意见。
此外,还有专家质疑,当年“绝收事件”发生后,公司将原因归结为冷水团,缺少权威资质的灾害认定。对此,孙福君并没有给出正面回应,而是表示当年虾夷扇贝收获受损的原因很多,公司进行了多方面的分析和考察。
孙福君介绍称,当年有一个详细的报告,对整个情况,包括生产作业、海域变化、饵料和水深水温等情况进行了分析,发现是综合因素影响的。另外,如果没有冷水团,整个区域的海洋情况还会有一个大变化,就是说不是简单的冷水团现象,而是四个因素,公告里也有一个详细的表述。
2014年12月,獐子岛上演股市“黑天鹅”,让投资者亏损累累。近日,备受关注的獐子岛“扇贝跑了”事件再掀波澜,举报人和獐子岛公司双方都有话说。目前,证监会已启动核查程序,对媒体报道獐子岛绝收事件进行核查。
公开资料显示,獐子岛集团的前身,是当地的集体所有制企业,此后经过多次改制、变更。2000年獐子岛镇政府成立长海县獐子岛投资发展中心,占股超70%。2001年,存续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岛民们表示,他们以集体的名义将海域给了獐子岛公司换取所谓的“股份受益权”。包括王先生在内的2000名举报人,正是獐子岛公司的股权受益人。为何“冷水团事件”过去了1年多,他们突然要举报自己的公司呢?
王先生解释,他们选择举报,是因为自己的经济利益受到了侵害。他们希望以揭露獐子岛的所谓“造假行为”来揭示该公司的经营困境。
王先生表示,作为受益人,权益并没有落实到位。拥有的股权也只是名义上的。分红最早发几百块,后来发2000块。公司说亏损,发1000多,再后来就干脆没有了。
尽管獐子岛就收到联名举报事件再三辟谣,仍有部分分析人士认为,公司以自查的形式得出的报告和结论,其可靠性有待商榷。獐子岛公司副总裁孙福君说,作为上市公司,他们将对所披露的信息负法律责任,经得起相关政府部门和有权机构的监督。
孙福君透露,近日媒体报道的确在一定程度上给公司的股价带来一些影响,举报人的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已经对公司以及投资者的利益产生了影响,公司也将保留追究相关责任方的合法权利。
另一方面,举报人王先生告诉记者,他们“有足够证据”,并且要求獐子岛集团拿出更多证据并做进一步解释。
举报人要求,獐子岛公司应该提供以下资料: 1,提供完整的20本航海日志。2,解释当年周边海域丰收之谜。3,拿出有资质的权威的灾害认定。该举报人还表示,他们对以上声明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昨天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已启动核查程序,对媒体报道獐子岛绝收事件进行核查。
邓舸标示,媒体报道后,深交所立即发出问询函要求公司做出书面说明并对外披露。证监会会立即启动核查程序,对此次媒体报道的相关情况展开核查。一旦发现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行为,将依法予以查处。同时,提醒各种传播媒介传播证券市场信息必须真实客观,任何机构和个人不得提供、传播虚假或者误导投资者的信息。一旦发现任何机构和个人利用传播媒介实施内幕交易、证券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法予以查处。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综合新闻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