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湛江检验检疫部门11月24日透露,为减少可能出现的食品安全问题,美国食品和药物管理局日前就进口食品及农产品发布3项安全新规定,湛江市食品农产品生产出口企业须给予关注并积极应对。
据检验检疫部门工作人员介绍,这3项规定是美国2010年通过的《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中的一部分。美国《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的7项规定中现已推出5项,剩下的预计将于2016年最终确定。《食品安全现代化法案》是过去70年来美国食品安全法律最彻底的一次改革,其宗旨是促使美国食品体系能从被动反应到主动出击,预防食源性疾病。
据了解,美国食品与农产品安全新规的第1项规定名为《外国供应商验证项目》,要求进口商审查外国供应商的设施、食品样本和食品检测等内容,评估外国供应商的有关食品安全记录,保证外国供应商生产的食品满足美国的安全标准。
第2项规定名为《认可第3方证明》,即美药管局设立项目,对审查食品安全的第3方证明机构实施认证,对外国食品设施及所生产食品满足美国食品安全规定实施认证。按照这个规定,美药管局在特定环境下可要求美国进口食品获得第3方证明机构的认证证书。
美药管局同时公布的第3项规定是《农产品安全》,涉及农作物种植、收割、包装和存放等各个环节,包括检测灌溉用水质量,在卫生方面培训工作人员,消毒相关工具以及建筑等。但过去3年农产品销售额不足2.5万美元的农场以及供自家消费的农产品不受此规定约束。
据统计,美国是湛江出口水产品的第一大市场。湛江去年水产品出口量达12.3万吨、货值9.9亿美元,其中输美水产品量占湛江出口水产品总量的43%。今年前10个月湛江口岸经检验检疫的出口水产品货重为8.3万吨、货值5.5亿美元。
为确保湛江市输美食品农产品贸易平稳发展,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我市相关输美食品农产品企业:应密切关注新法规的要求和最新发展动态,加强与国外客户的沟通,企业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时应明确责任,主动规避和防范风险。同时,出口企业要强化企业的质量第一责任人意识,严格落实我国新《食品安全法》,严格按美国新法规要求组织生产管理,必须重新审视、修订企业管理制度,对每一个实施预防性控制的环节按照关键控制点的要求进行监测、纠偏、验证,对企业的设备、设施进行必要的技术整改,不断完善生产设施和卫生等方面条件,并建立全过程质量安全保证体系,确保输美食品全过程的卫生控制与管理符合美方新法规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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