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0日,张家界市人民政府副市长向佐谊主持召开市长办公会议,市政府办、市财政局、市农业委、市畜牧兽医水产局、市大鲵保护与发展协会、市人保财险公司等相关单位负责人参加了会议,专题研究张家界大鲵养殖保险有关问题,并决定从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大鲵养殖保险,张家界试行大鲵养殖保险在全国首开先河,为张家界大鲵养殖和开发带来了福音,为大鲵产业化发展注入了新动力。
会议强调,为打造“张家界大鲵”知名品牌,市委市政府作出了优先发展大鲵产业的重要决策,认真部署了张家界市农业产业提质升级“523”行动计划,推行大鲵养殖保险,对我市大鲵产业化开发具有重要的意义。
会议原则同意由市人保财险公司提出张家界大鲵养殖保险工作方案,明确享受财政补助的参保对象,要有工商登记注册、在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依法取得大鲵驯养繁殖证、实施“张家界大鲵”双标识管理、且规模在3000尾以上的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养殖大户。参与保险大鲵按照技术规范养殖,但因斗死、暂因免疫接种技术不成熟而未按免疫程序接种、患大脖子病(大脚病)以外疾病等其他不明原因死亡的,均应纳入保持范围。大鲵养殖保险从2016年起在全市范围内试行,时间暂定2年,保险合同一年一签,按照“企业自愿、政府支持”原则,决定成立张家界市大鲵保险鉴定专家委员会,负责相关技术鉴定调解。
会议明确大鲵养殖保险补助标准。市、区县财政对符合条件自愿参加大鲵养殖保险的予以保费补助,试行大鲵养殖保险期间保费由投保人、市级财政和区县财政按3:2:5比例分别承担。市级财政承担部分从当年“523”行动计划大鲵专项资金中解决50%,剩余的50%由市财政另外筹措。其中,2016年全市大鲵养殖保险规模控制在40万尾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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