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域使用监督检查的目的是保证国家海域使用管理法律、法规得以贯彻、实施,实现海域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维护国家和用海者的合法权益,建立“有序、有度、有偿”的用海秩序,实现海洋生态环境和海域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如何才能全面履行法律、法规赋予海洋监察员在海域使用监督检查工作中的各项职责,维护涉海法律、法规的权威性?笔者认为,可以通过全面了解海域使用项目全过程、着力监控海域使用项目各期间的关键点、完善健全海域使用项目动态档案来实现。
全面了解海域使用项目的全过程
每一个海域使用项目从确权开始到建设、运营,终止或中止都有着程序要求和条件限制,对用海项目用海过程中是否符合法定条件、遵循法定程序,能解决“查什么”的问题。
如确权登记的海域使用用途,可以分为渔业用海、交通运输用海、工矿用海、旅游娱乐用海、海底工程用海、排污倾倒用海、围海造地用海、特殊用海及其他用海9个一级类、25个二级类。海域使用权人是否按经批准的海域用途来使用海域,这就得了解确权阶段的有关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在程序上,业主单位要提出用海申请,经过海域使用论证和海洋环境评价后,经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后,缴纳海域使用金、办理海域使用权登记,领取海域使用权证。在条件上,要审查用海项目是否符合海域功能区划和海洋经济发展规划及有关专业规划,要审查用海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的产业政策,是否会对国家安全和海上交通安全产生影响,核实用海项目申请海域是否已设置海域使用权等等。通过了解这一阶段的法定程序和法定条件后,对用海项目的使用性质进行界定,能有效监督海域使用权人不擅自改变海域用途。
通过对每个用海项目的使用过程各个阶段的了解,使得执法监督更具体、更全面、更有的放矢。
着力监控海域使用项目期间的关键点
分析每一个海域使用项目的监控关键点,是用海项目执法监督检查的一项基础工作,同时又是解决“怎样查”的核心内容。通过开展监控关键点分析,可以把握开展执法工作所需的海域使用项目确权、建设、运营,终止或续期、变更、中止等各个阶段的情况。
海域确权阶段,一些用海项目业主急于让工程上马,可能出现未批先用、边批边用的现象,显然是违反了《海域使用管理法》《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监控关键点在于检查其是否持有海域使用权证、海洋环境评价报告书等。海域确权后,使用面积、使用用途、使用金缴纳等就是监控的关键点。建设和运营期间,海域资源保护、海洋环境保护设备运行情况和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是监控关键点。项目用海期限已满,相关权证是否注销、是否恢复海域原状是监控关键点。
完善健全海域使用项目动态档案
每一个用海项目的开发、利用都关乎社会经济的发展。对用海项目的监督检查主要发挥服务发展、保护资源的作用。从海域开发的角度看,每个用海项目都是动态发展的。因此,必须开发和利用多媒体视听资料,结合日常巡航、巡查,不断完善用海项目动态档案,达到项目内容清楚、执法有效的目的,将“查什么”与“怎样查”有机结合起来。
以中国海监厦门市支队直属二大队为例。在总结3年来的海域使用项目监管经验的基础上,他们结合辖区用海项目实际,逐一与项目用海业主交谈,进行现场拍照,同时利用多媒体技术将图片、地理位置及必要的文字资料制作成了“西海域岸线监管系统”,丰富了岸线可视化资料,初步实现了项目用海动态管理。再结合平时的岸线巡查工作,能够较为有效地监管辖区内用海项目。海域使用监督检查的工作经验需要海监人一点一滴的积累,以上只是笔者几点初浅看法,希望能发挥抛砖引玉的作用。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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