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获悉,近日,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市公安、海洋与渔业等部门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联合检查,同时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快速检测和监督抽检,对1个水产品批发市场、1家超市和8家农贸市场中35个档口等经营单位销售的水产品,进行抽样。此次专项抽检共抽样41批次,其中合格36批次,不合格5批次。
不合格样品涉及的标称生产经营单位、产品和不合格指标为:惠州市供销华隆平价农贸市场A-034的生鱼、惠阳区桥头市场25号档口的黄角鱼检出隐性孔雀石绿; 仲恺陈江金茂市场20号档口的生鱼检出呋喃唑酮 ;龙门县供销市场(朱日平)的黄角鱼检出隐性孔雀石绿和呋喃唑酮;博罗县罗阳镇中心市场32号档口的多宝鱼检出呋喃唑酮、呋喃西林。
惠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表示,对于抽检不合格的,已要求相关县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规定,采取责令经营者立即停止销售等安全风险控制措施,及时对不合格水产品经营者进行调查处理,同时,将线索移送辖区公安部门开展侦查,目前,有关案件情况还在进一步侦查中。
发表评论 |
咨询:0779-2029779
随时,随地,伴你身边!
图文推荐
最新综合新闻
今日要闻
热点推荐
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