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贯彻实施国务院颁布的《中国水生生物资源养护行动纲要》,农业部渔业局今年在全国16个省市组织开展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示范项目。为加强项目管理,及时总结经验,研究部署下一步项目实施工作,渔业局于10月12~13日在辽宁省沈阳市召开了渔业资源增殖放流示范项目经验交流会。参加本次会议的有来自项目实施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和科研单位、中国水产科学研究院、全国水产技术推广总站等30余名代表。会议由渔业局资源环保处处长吴晓春主持,辽宁省海洋与渔业厅厅长来鹤副到会致辞,渔业局副局长崔利锋作了重要讲话。
各省(区、市)渔业主管部门和有关科研单位的代表向会议介绍了一年来项目实施的进展情况,以及取得的效果和经验,并对今后深入开展渔业资源增殖与保护提出了建议和工作计划。
崔利锋副局长在会上作了主题发言。他首先肯定了今年各地开展渔业资源修复行动,积极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取得的成绩。一是作为贯彻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具有重要意义;二是对于日趋衰退的渔业资源进行补偿,对渔业生态和环境的修复起到了积极作用;三是通过实践证明,增殖放流增加了渔业产量,增加了渔民收入,提高了渔业经济效益;四是增殖放流作为公益事业,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认可,体现了对环境保护的贡献;五是促进和带动了水产苗种生产、科学研究、管理工作等方面的健康发展。
崔利锋副局长对今后开展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工作提出了几点要求:一是提高科学性研究。通过对放流品种、区域、规模、数量、规格、时间等环节的深入研究,科学制定增殖规划,促进资源增殖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二是完善组织和管理办法,研究制定增殖放流标准、操作规范和管理措施,提高增殖工作管理水平;三是加强渔业资源监测,开展生态安全风险评估,科学评价增殖放流效果;四是进一步扩大宣传,产生更大影响,充分发挥社会力量,更多吸纳社会人力、财力和技术的参与,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五是开辟增殖放流新途径和新办法,与近海捕捞渔民转产转业、人工鱼礁和海洋牧场建设相结合,统筹安排项目实施,争取明年继续做大做强。
会议一致认为,通过总结和交流一年来取得的成绩和经验,渔业资源增殖放流定位更加清晰,示范效果更加突出,社会影响更加广泛,预期明年将会有更加明显的成果和收获。
南方渔网编辑:黄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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