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来,一些地方渔需物资供应服务呈现出“大一统”现象:鱼药、渔需由那些大户与连片的养殖单位联姻,组成了直供、直销体系。由此渔需供应服务界出现了诸多的“洗牌”现象,话题较为集中、转变方式较为聚焦的就有渔需物资经销商的“大户战略”、“大牌思路”,那些“财大气粗”的渔需物资经销大商贾们发出召集令,高擎大旗摆动,似乎所向披靡,为诸多渔需物资零售商们横亘了一道“死坎”,好像唯有被“招安”,给“吞并”,心不甘、情不愿地在“大鱼吃小鱼、小鱼吃虾米、虾米吃烂泥”的漩涡里失却自我。
渔需物资业界的零售商们“穷途末路”了吗?
“大公司、大商贾来不了我们这些边边角角水乡的,我们的小生意照做不误,小买卖照红不淡!”这是镇上几家零售鱼药渔需物资商店“小老板”的心声。面对大趋势下的“吞并”狂潮,他们却依然是镇定自若,坚信着自己的营生会有后路,不担心被吞并关张而“没饭吃”!
说来也是,现在经济社会中有一股跟风的潮流,一旦某一新潮崭露头角,说不定很快就会“玄乎”起来,跟风者芸芸众生,气势轰轰烈烈,使人刹那间会失却辨别东西南北方向的能耐。这渔需物资营销系统也不例外,就如“大户渔需物资潮”吧,那么多的乡村渔需经销商居然被“大户风”刮昏了头、“迷乱了眼”,对自家多年经营之未来竟然束手无措,无所适从。
“我们零售商‘有饭吃’,这是肯定的!”
仍然有不少的渔需物资零售商们这样坚信自我,他们的信心确立不是凭空而论——地域留得“青山绿水”。我国农村地广人多,水域广阔,养殖业内容丰富,投水养殖指数复杂,处处都留有一方方需要鱼药渔需物资的“青山绿水”。“大户渔业”、“大户承包”还只能够占据一定数量连片养殖面积作业,广袤的乡村原野里存有大大小小分散养殖的渔农渔民。高高低低、远远近近的农田、水域、池塘,都会是小型渔需物资零售商的天地世界。更何况那些“大牌”、“大户”渔需物资供应商的经营会对这些貌似“边角地”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无暇顾及,无力经营,他们的业务之手实在是“鞭长莫及”。这就是那些渔需零售商的“福地”与富矿,他们可以轻而易举地端起“碗”来,到这些地儿盛“饭”吃,把鱼药物资零售生意送到这些最迫切需要的水域池塘!
市场留得“半壁江山”。渔需物资营销市场是一个既笼统又具体的虚实而宽泛概念,哪里有需要,那里就形成销售,就会做出市场的运营来。各地养殖区域的渔需物资市场是以时令之需、某种所求的“小众化”模式出现的。那些赖以“大户营销”的概念,其终极目标不就是养殖大户、专业大户、家庭农场、水产养殖联合体、专业合作社等渔需物资消费大户吗?那么诸多没“进社入伙”的小型养殖单位以及其他渔需物资需求,就构成为市场的另外“半壁江山”,为渔需物资零售商“截留”了经营市场,成为渔需零售商得以继续与“大户渔需经销商”对垒的“营盘”,恰恰是这样的地盘里,渔需物资零售商照样可以吃得好好的、饱饱的、美美的!岂有渔需物资零售商“无饭吃”之忧耶!
人脉留得“乡亲买卖”。渔需物资零售商能够在风起云涌的市场竞争中立得住脚,有些还“活得逍遥自在”,纵然各有招数,但是最看家的本领要数是人脉!他们做生意直接面对四乡八村一个个渔需物资消费者,他们经营买卖凝聚的是乡里乡亲人脉情缘。在面对“大户”集团式供应渔需的模式中,这些面孔熟识的乡亲们在不习惯的方式里,最容易怀念的还是家门口自己朝夕相处的熟人生意,还是方便就近的渔需零售商的热情服务。这么相当多的渔需消费者是保障零售商销售业务的底气,只要渔需物资零售商用心做活“应声就到、做了就好”的“直面、直接、直供”生意,他们的饭会“吃得很香”!
诚然,通过农村经营方式的转变,会使养殖大面积集聚,形成了渔需的“集聚效应”,在“大户制”形式的渔需经销商经营的“高压”势头下,渔需物资零售商们似乎要“过紧日子”了!渔需零售商身在江湖就得顺应潮流,才能够左右逢源,才能够成为适者生存之主!于是可运用数招参考借鉴之——“拾遗补缺”聚人缘。现有的养殖大户、专业合作社等“大户制”需求,由于数量与品种的诱惑,会成为“大户”、“大牌”渔需经销商倾力的重点,因而对那些需求小、散、远的生意不会悉心而作。渔需物资零售商出手的对应动作就该是“拾遗补缺”这一招。在大面积、大品类养殖之余的“小群落”、“多品种”所需所求,数量集聚不少,就会形成需求供应短腿。“大户”经销商不闻不问,就得有零售商们适时按需送上可心的服务,聚集了服务人缘的同时,渔需物资零售商还愁“拾”不来“碗”,“吃”不成“饭”吃乎?
“活络经营”揽生意。做生意,就应该关注多揽“活络财”。渔需零售商在深谙当地养殖业品类结构、鱼药、物资需求状况之时,要改善经营方法,多变生意策略,针对散、远、偏做活生意,面对数量少、价位低、利润薄活做买卖。把经营做活,使买卖集聚,积少成多,集腋成裘。
“见缝插针”做买卖。在那些大面积的“大户”养殖合作社需求里物色“短腿”缝隙,争取做上大户经销商供应中的“断链”生意,只要有,就得做;到渔需物资市场研究需求“风向”,看准苗头出手应接生意,如此“见缝插针”的买卖,起码会给自己获得“意外之财”,令渔需物资零售商自家的饭碗里多姿、多味、多彩!
零售商,理论上是指将商品直接销售给最终消费者的中间商,是相对于生产者和批发商而言的,处于商品流通的最终阶段。零售商的基本任务是直接为最终消费者服务,它的职能包括购、销、调、存、加工、拆零、分包、传递信息、提供销售服务等。在地点、时间与服务方面,方便消费者购买,它又是联系生产企业、批发商与消费者的桥梁,在分销途径中具有重要作用。
在当下市场经营转换变革的潮流之中,渔需物资零售商与批发商的概念被混淆了,在同一类或相近商品领域的市场经营里,人们已经很难将两者泾渭分明地区别开来。作为渔需物资市场存活成长许久的零售商与刚刚成势的“大户制”渔需商而言,客观上的经营活动是异曲同工的,双方除了市场经营竞争意义之外,同为渔需物资营商的市场活动,绝不是哪一类、哪一家、哪一方暂时强势,就会“灭掉”对方而独占鳌头,称霸天下。从这一点看开来,渔需物资零售商绝对拥有自己的一方经营、生存、成长的独特天地,不会走向穷途末路而消褪市场。
水产养殖业广阔渔需物资市场前景是毋庸置疑的:不管渔需物资经营市场如何风云变幻莫测,也不管经营程式如何潮起潮落,渔需零售商永远不会消失,市场里缺少不得这位经营灵活多样、买卖可爱可人可心的渔需物资“服务生”!
敞亮在渔需零售商前面的绝非“穷途末路”!由此而言,渔需零售商照样“有饭吃”,而且会吃得好,吃得美滋滋的!不管人们信,还是不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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