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公布了89批次不合格食品情况。其中,涉及到莆田的有2批次,分别为莆田市涵江区振兴海产副食品批发部经营的虾干和莆田市涵江区吓林海产商行经营的虾干。
据悉,国家食药监总局要求各省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不合格产品的生产经营者进一步调查处理,查明生产不合格产品的批次、数量和原因,制定整改措施。调查整改情况需于11月30日前报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并向社会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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