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茂名市海洋与渔业局向我会提交的关于申请复审“中国罗非鱼之都”称号的函(茂海渔函【2015】110号),按照《全国特色水产品之乡命名管理办法》的规定,我会特邀请有关专家组成专家评审组,于2015年8月29日对茂名市的罗非鱼产业进行了解,听取了汇报,召开了专家复审会议。
专家组认为茂名市自2010年授予“中国罗非鱼之都”以来,罗非鱼产业规模不断扩大,效益显着;注重品牌建设,产品知名度不断提升;重视科技创新,产业体系逐步完善,可持续发展能力增强,符合中国水产流通与加工协会“中国特色水产品之乡”的条件和要求。
经常务理事会审议,网上公示一致通过,现决定继续授予茂名市“中国罗非鱼之都”称号,有效期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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