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万元高效渔业财政扶持项目,养殖户实际收到的补助只有8万余元。涉农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本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的催化剂,但只有4名工作人员的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渔政管理站却将其当成“唐僧肉”肆意宰割,千方百计地为自己捞取好处。
临近中秋,正是鱼肥蟹黄的季节。9月15日,江苏省泰州市海陵区纪委干部来到该区城东街道孙金村三组河蟹养殖户陈凤海的家中,就该区渔政站系列腐败案查处后的情况进行回访。陈凤海指着满池的肥蟹,感激地说:“感谢纪委帮我们清除了渔政站的‘蛀虫’,如果不是纪委及时查处他们,我的养殖补贴肯定不能足额拿到手,我的螃蟹也不可能像现在养得这么好。”
套取挪用,“清水衙门”成了腐败窝
2014年3月上旬,惊蛰已过,开始进入繁忙的春耕时节。就在这时,海陵区纪委收到了反映区渔政管理站有关人员骗取涉农项目财政扶持资金的问题线索。
海陵区渔政管理站是海陵区农委下属的事业单位,虽然还另挂着海陵区水产指导站、渔船检验站、渔港监督站等三块牌子,但却是个只有4名工作人员的小单位,是群众眼中的“清水衙门”。
这样一个“清水衙门”也有腐败案件?虽然心存疑虑,区纪委还是在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到财政部门调查涉农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情况,发现该渔政站2010年申报了一个40万元的高效渔业财政扶持项目。随即,纪委工作人员对区农委财务账册进行封存,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审计。
账面显示,这40万元的高效渔业财政扶持项目,除了6万元的配套资金之外,34万元直补资金已经足额发给了顾某等4名养殖户。
无风不起浪。专案小组不放过任何一个疑点,通过向相关养殖户了解发现,渔政站站长李荣春等人将34万元直补资金通过现金支票足额发给养殖户,由养殖户“自愿捐款”给渔业产销协会(渔政站牵头成立并实际管理),李荣春等人再对项目资金进行套取、挪用。这个40万元的高效渔业财政扶持项目,养殖户实际收到的补助只有8.517万元,仅占扶持资金总额的21.3%。
3月24日,海陵区纪委对区渔政站副站长、水产站站长袁红平进行立案调查;3月26日,对区渔政站副站长、会计宦震琴立案调查;8月14日,对区渔政站站长李荣春、工作人员曹阳立案调查。
随着一个个涉案人员的相继到案,这起发生在渔政站内部的集体贪污案逐渐真相大白。
胆大包天,涉农资金成了“唐僧肉”
涉农项目财政扶持资金,本是促进农业转型升级、助推经济发展的催化剂。然而,李荣春、袁红平、宦震琴等人却将其当成了“唐僧肉”,千方百计地为自己捞好处。
2010年3月,泰州市农委下达给海陵区农委一个申报高效渔业项目的指标,由区渔政站负责申报。
为了达到项目要求新建池塘300亩以上或者改造池塘500亩以上的硬性指标,李荣春、袁红平、宦震琴商量决定,以渔政站牵头成立的通扬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的名义,由顾某等4名养殖户联合申报。李荣春同时提出,申报成功后,由养殖户从获得的补贴中捐助18万元左右,供渔业产销协会购买一辆小汽车。
项目申报十分顺利。2011年1月下旬,首批34万元直补资金到账了。按照袁红平的测算,根据鱼塘面积的大小,养殖户顾某应获得财政补贴16.2万元,陈某某4万元,唐某某4.5万元,葛某某9.3万元。
钱虽然到账了,但还需要凭借养殖户开具的新建鱼池的发票,才能把钱取出来。这时,李荣春等人就打起了小九九。新建鱼池属于建设工程类,正常开票要缴6.5%的税。李荣春三人找到某税收代征点,以劳务费、力资费等名义,“帮”4名养殖户一一开好发票,税率在3%至5%,跟养殖户还按6.5%收,多出的7300余元税金,三人进行了平分。
发票开好以后,宦震琴通知养殖户来取现金支票,再凭现金支票到银行取钱。除了实际拿到的8.517万元,剩下的25万余元在养殖户的手上还没捂热,就被“热心”陪同到银行取钱的袁红平等人当场拿走了。其中,17.8万元是顾某四人给渔业产销协会的“捐助”,用于购买一辆福特蒙迪欧小轿车;2.21万元是开发票交的税款(含被三人私分的7300余元);还有5万余元是李荣春等人以项目申请支出大为由要的“活动费”。
经手不穷,为民办事成了“捞油水”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党员干部必须牢记的根本宗旨。然而,李荣春等人却把为民办事变成了为己谋利的机会。
2011年,某农业发展公司法人代表杨某某经人介绍,找到袁红平,请他为该公司项目申报工作提供技术指导。袁红平对该公司“水产品质量监控体系建设”项目申报材料在上年的基础上进行了修改完善,项目顺利获批。
按照项目的实施要求,该公司需要购买一套水产品质量快速检测仪器,杨某某因为不懂业务,全权委托袁红平负责。袁红平发现,杭州某公司的报价比项目下拨的仪器购买费用低1.5万余元,于是和李荣春、宦震琴商量如何处理。三人一致同意买平板电脑。
后来,袁红平让仪器公司业务员给他多配了4台IPAD平板电脑,费用由该农业发展公司在支付快速检测仪器货款时一并支付,而杨某某本人则毫不知情。收到IPAD平板电脑以后,袁红平自己留了1台,给了宦震琴1台,剩下的2台给了李荣春。
据不完全统计,2006年至2013年,利用项目申报、养殖技术指导等职务之便,袁红平仅收受其中一名养殖户所送的钱物总计就达7700元。
“一案双查”,痛定思痛引以为戒
再狡猾的狐狸也斗不过好猎手。如今,李荣春、袁红平、宦震琴三人已被移送司法机关做进一步处理。
在该案基本查清之后,海陵区纪委向区委作了专题报告,海陵区委书记徐克俭批示要求,改革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内部权力监督制约,加大问责追责力度。
海陵区纪委监察局迅速启动“一案双查”,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区农委党工委书记、主任周社明和纪工委书记黄秀萍分别进行诫勉谈话,对分管的副主任刘荣汉给予党内警告处分。此外,通过赴发案单位召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案件、下放监察建议书、拍摄警示教育专题片等,做好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该区农委痛定思痛,迅速建立内审制度,定期对农委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的财务状况进行审计,制定一系列制度规定,加大强农惠农资金监督检查力度,对2010年以来申报的农业项目全面进行“回头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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