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该产品标签既标注了“非药品”,又标注有“治疗青、草等鱼类”内容。
新华网南京9月11日电(王伟) 近日,江苏大丰网友爆料称,淮安天参、淮安大江两家公司违规生产“调水”产品被盐城市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查处。今天,新华网从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获悉,网友反映情况属实,涉事两企业已分别缴纳3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网友“中国渔夫”发帖称:2015年8月中旬,标注为“淮安天参农牧水产有限公司,淮安大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专供销售的“锚头鳋克星(蜂房芽孢杆菌B-91)”,无生产许可标准、无商标、无生产场地、更无生产资质。大丰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全国企业信用公示系统”查明,上述两公司的经营范围均不涉及调水产品,而其产品标签标注“非药品”,而又说明具有“治疗”功效。
网友“中国渔夫”的帖子,引起了不少网友的关注。网友“拒绝平庸”质疑说,该“菌”是否对人体有健康有影响?是否对鱼的正常生长有影响?是否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网友“多问几个为什么”表示,处罚书都有了,必须打击。网友“牧魚”说,饲料厂以送水产凋水、改水及三无药品忽悠养殖户。网友“万水千山”称,顶风作案,应该重罚。网友“下雨天”说,想帮养殖户,想扶持养殖户,也只能为他们提供合格产品,而不能忽悠他们。对此,网友“天参周浩”反驳称,纯属无稽之谈,又有几个饲料厂家不赠送调水产品的,那是不是都有问题?
图为网友公布的【2015】00020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和【2015】0002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截图。
根据大丰市场监督管理局出具的大市监工案字【2015】000209号、大市监工案字【2015】00021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经查,淮安天参农牧水产有限公司和淮安大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委托杭州菲时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锚头鳋克星”,其标签没有对委托商和生产商进行说明,而是直接将生产厂商标注为“淮安天参农牧水产有限公司”和“淮安大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另外,该产品标签既标注了“非药品”,又标注有“【适应症】治疗青、草、鲫、鲢等鱼类”内容。
上述处罚决定书称,“在调查过程中,当事人对我局认为其利用产品标识对商品性能、用途、生产者、产地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的事实无异议。当事人陈述,公司主要从事饲料生产销售,对产品标签疏于审查,在今后的经营活动中将积极整改,请市场监管局从轻处罚。”
今天上午,本网从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南阳分局获悉,淮安天参农牧水产有限公司和淮安大江水产饲料有限公司,收到处罚决定书15日内均无异议,目前,两家公司已经分别缴纳3万元罚款,上缴国库。
另据,大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大桥分局负责人介绍,8月底,大桥分局接到群众举报称,标注为“淮安大江饲料专用”的“EM调水王”是“无厂名、无厂址、无企业标准”的“三无产品”,目前大桥分局已经介入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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