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东莞市政府常务会第1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加快发展东莞市都市现代渔业的奖励资金办法》,将在未来5年投入2580万元推动现代渔业发展。
设立现代标准鱼塘整治奖励资金
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对符合市水域滩涂养殖规划,持有水域滩涂养殖证,规模达到50亩以上,按标准完成整治的给予奖励,其中常规标准化鱼塘整治给予800元/亩奖励;高标准鱼塘整治给予1500元/亩奖励。
设立健康养殖示范基地奖励资金
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称号的基地分别给予30万元、10万元、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水产良种场奖励资金
设立水产良种场奖励资金,对获得国家、省、市级水产良种场称号的水产良种场,分别给予30万、10万、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设立设施渔业发展专项资金
每年安排100万元设施渔业发展专项资金,用于高效水产养殖机械化示范场、渔业标准化健康养殖示范场和高效、生态综合性的工厂化生产示范场等项目的建设。
设立水产良种体系建设专项资金
每年安排100万元水产良种体系建设专项资金,用于良种选育和技术更新改造,包括用于与良种选育有关的亲本、苗种、检测试剂等费用、选育种保存设施、水处理设施建设、新品种引进、驯养及推广、购置选育实验仪器设备等。
五项财政奖补政策的设立,旨在鼓励、引导全市传统渔业向现代渔业转变,进一步加快渔业转型升级,促进东莞市都市现代渔业又快又好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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