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9月份,农历节气将进入秋季的“白露”和“秋分”,全国各地气温逐渐下降,昼夜温差加大。该季节养殖水体鱼载量、投喂量进入全年最高峰,池塘水质老化,易诱发水生动物细菌性、寄生虫等疾病。广大养殖户应加强饲养管理,继续做好病害预防工作。南方地区还需密切注意台风、暴雨等灾害影响。
一、病害预测
根据近几年同期全国水产养殖病害监测数据和今年各地养殖水生动物发病情况,9月份需关注以下疾病:
(一)重点关注疾病
1.锦鲤疱疹病毒病: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鱼和锦鲤,发病水温为18℃~30℃,尤其在22℃~28℃易发生。广西、江苏、河南、河北、山东、四川等地需重点防控。
2.“鳃出血”病(病原为鲤疱疹病毒Ⅱ型):主要发生对象为异育银鲫,发病水温为15℃~25℃。近两年在主养区江苏省发病情况较为严重,在河北、湖北、安徽等养殖区也有发生,呈现出多地蔓延的趋势,江苏、江西、安徽、湖北、湖南等鲫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3.草鱼出血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草鱼鱼种及1足龄青鱼,发病水温为20℃~30℃,25~28℃为流行高峰,草鱼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4.鮰类肠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斑点叉尾鮰,流行水温24℃~28℃。安徽、江西、湖北、湖南、广东、四川等鮰鱼集中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5.传染性造血器官坏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虹鳟,发病水温为8℃~15℃,鱼龄越小对该病越敏感。北京、河北、辽宁、山东、甘肃、青海等集中流水养殖区需重点关注。
6.刺激隐核虫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大黄鱼、石斑鱼、卵形鲳鲹等,刺激隐核虫的最适发育水温25℃左右,夏、秋两季是该病的高发期,特别是台风过后,海区环境变化大,鱼体抵抗力差时更易爆发。福建、浙江等大黄鱼网箱养殖区及沿海省份需重点防控。
7.河蟹颤抖病:发生对象为河蟹,池塘、稻田、苇田、网围养殖河蟹均会发生,江苏、辽宁、安徽、湖北等河蟹养殖区需重点防范。
(二)其他关注疾病
1.淡水鱼细菌性败血症:主要发生对象为鲤、鲫、鲂等多种淡水养殖鱼类。特点是发病鱼种类多,流行范围广,尤其多呈急性流行,发病后死亡率高,特别是水温持续在28℃以上、高温季节过后水温仍在25℃以上时最为严重,各淡水鱼主要养殖地区需重点防控。
2.细菌性肠炎病:主要发生对象为草鱼、青鱼、鲤、鳙等多种淡水养殖鱼类。在水温高于18℃时流行,25℃~30℃为流行高峰。从鱼种到成鱼都可发病,且死亡率较高。各淡水鱼主要养殖地区需重点防控。
3.链球菌病:主要危害对象是罗非鱼,常于夏、秋两季发生,流行水温为25℃~37℃,在水温高于30℃时易暴发,主要危害罗非鱼亲鱼及体重100g以上的幼鱼和成鱼。近年来罗非鱼各主养区均有不同程度爆发该病,广东、广西、海南等罗非鱼养殖区需重点防控。
4.指环虫病:主要危害草鱼、鲢、鳙、鲤、鳗鲡等鱼类,尤以鱼种最易感染。多数种类的指环虫繁殖适宜水温为20℃~25℃。各淡水鱼主养区均需做好预防。
5.红腿病:主要危害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斑节对虾等,该病发生多与养殖环境池底污染和水质不良有关,8~9月最常发生。沿海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6.肝胰腺坏死症:俗称“偷死病”,主要发生对象为南美白对虾、中国对虾、斑节对虾等,多由于投苗密度过大、饲料投喂过量,养殖水质恶化等原因引起,沿海对虾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7.鳖腮腺炎病:发生对象为中华鳖,发病水温25℃~30℃,中华鳖主养区需重点防控。
二、防控措施
(一)关注水质变化,强化日常管理。9月各地昼夜温差逐渐增大,上下水层对流加大,投喂量、排泄物的增加致使水中污染物积累,因此,要特别注意养殖水体的溶解氧变化,防止浮头甚至泛池或氨氮、亚硝酸盐中毒。注意补水,有条件的加大换水量,同时适时开启增氧机,避免缺氧。
(二)做好消毒杀虫,强化疾病预防。定期进行水体消毒,用生石灰以20天左右一次全池泼洒。当水温处于20℃左右时,多数种类的寄生虫适宜生长繁殖,而鱼体被寄生虫感染是许多疾病的诱发因素,要注意观察,做到彻底灭虫,杜绝各种并发症的发生。病害防治方法应根据实际情况,在相关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指导下实施,也可从全国水生动物疾病远程辅助诊断服务网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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