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武汉市江夏区金水河里出现大量死鱼,武汉晚报记者看到,沿途数百米的河岸边漂浮着成片的死鱼,死鱼大多体格比较小,最大的也不过巴掌大。死鱼吸引了不少附近的居民前来打捞,最多的时候岸边聚集了上百人。(8月21日《武汉晚报》)
死鱼捞起来到哪去了呢?有渔民担忧表示:有人将打捞上来的鱼拿回家自己食用,也不排除有人到市场上低价出售,“1块钱一斤,买的的多的是”。
民众的素质总是参差不齐,总有人贪图小利,也不管鱼为何而死,也不管死鱼有没有病毒、会不会致人生病、会不会危及健康。有的甚至利欲熏心,打捞起来,自己不吃,变卖成钱,祸及无辜。
大面积死鱼,需要职能部门最早发出声音。站在普通人的角度,看到白花花的一片鱼,他们也希望能在第一时间听到权威部门发出声音;当权威部门声音迟迟滞后的时候,他们也会按着自己的想法,凭着侥幸的心理,把死鱼变成食品或收入。
金水河大面积死鱼后,所在地的环保稽查人员接举报前往提取水样,但具体调配结果还需要几天时间。如此一想,等到调查原因出来,死鱼早就在人的肚子里变成食渣。
俗话说,养兵千日,用兵一时。河里大面积死鱼,受众面大,一遇情况,危害面也很大。对于环保、食监等相关职能部门,就要在第一时间,最早地发出权威的声音,哪怕是加班加点,也要让群众在最快知根知底。
当然,有些检验化验需要一个过程,不是人为的时间可以控制。那么,在等待出结果的这一段时间内,职能部门要加强群众任意打捞的监管,特别是要建立诸如环保、食监、公安等部门联动机制,避免事故引发的次生灾难。
前不久,中办国办出台了《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对领导干部环保工作中的不作为、乱作为严肃问责。“专业人做专业事”。对于诸如大面积死鱼,倘若引发有损老百姓健康的次生灾害,相关职能部门也是一种渎职行为,也应受到严肃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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