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记者从烟台市海洋渔政部门了解到,根据《农业部调整刺网休渔时间的通告》以及我省伏季休渔的相关规定,从8月20日12时起,山东省禁渔区线内的鳀鱼落网、张网类等定置网具以及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作业渔船开始出海作业,届时,全市近4500条定置网、刺网捕捞渔船,可以按规定出海捕捞。
至10月底,定置网、刺网可持证回捕增殖对虾
今年伏休有关规定具体为:北纬35度以北的渤海和黄海海域,除钓鱼作业外的其它海洋捕捞渔船伏季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渔业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同步休渔。定置作业(含鳀鱼落网)休渔时间为6月1日12时至8月20日12时。渤海毛虾禁渔期为6月1日12时至8月16日12时。山东省禁渔区线内侧海域海蜇的捕捞期限由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根据当年度资源状况另行制定。
在山东省对虾增殖保护区内定置网、刺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开捕期为8月20日12时至10月31日12时,但是根据山东省相关伏季休渔政策,对虾增殖保护区内拖网持证回捕增殖对虾的可捕期为9月1日12时至10月31日,拖网渔船禁止从事回捕增殖对虾作业。增殖对虾保护区的范围是指北起蓬莱灯塔,南至日照市绣针河口禁渔区内侧海域。
按照要求,从事捕捞增殖对虾渔船的主机功率为136千瓦(185马力)及其以下;捕捞增殖对虾的张网类渔具,其最小网目尺寸标准为35毫米;捕捞增殖对虾的刺网类渔具,其最小网目尺寸标准为50毫米;从事捕捞增殖对虾渔船的作业类型必须与捕捞许可证核定类型相符,张网不得与其他作业类型兼作。
市场上有一定数量的小鲅鱼,属于正常
从今天起,全市总共有近4500条渔船将正式从伏季休渔期解禁,可以出海打渔。烟台市渔政站副站长赵威介绍:“可能兼捕上一定数量的小鲅鱼,根据规定,航次和网次中有25%的幼鱼是合法的。市场上有少量小鲅鱼出售也是正常的。然而,超过该比例,则是违规的。”
对此,自今天起,市、县各级海洋与渔业部门也将会相应加强海上执法检查,重点加大刺网渔船航次渔获物中幼鱼比例检查。
烟台市将加大对大马力拖网渔船的监管
赵威介绍,8月20日,刺网、张网渔船可以出海捕捞增殖虾作业;同时,包括老牛网在内的定置网于8月20日也结束休渔开始捕捞作业。但拖网捕捞则需要等到9月1日12时之后才能出海。
下一步烟台市执法将强化海陆监管措施,监管重点是对大马力拖网渔船,严防其违规作业。对重点区域实施联合执法检查,坚决查处大马力拖网渔船违规出海作业。严格查处不合格渔具,规范渔具管理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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