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近日,厦门翔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新店市场监督管理所执法人员在对新店镇多家海鲜餐馆进行检查过程中,在其中一家餐馆的海鲜池一个十分隐匿的角落里发现了5条河豚鱼。当执法人员当场盘问餐馆老板,餐馆老板对其违法行为予以否认。执法人员立即调取近期的消费清单和点菜菜谱,在事实面前,餐馆经营者承认了违法行为。针对该餐馆经营河豚鱼的违法行为,执法人员监督该餐馆当场销毁了全部河豚鱼,并责令餐馆停业整顿。
据了解,河豚是我国法律明确规定禁止餐饮经营的鱼类,其毒性大,不易鉴别,如果食用不当很容易引起中毒。但出于利益诱惑,一些餐馆还是铤而走险。
消费提示:河豚鱼虽然肉质鲜美,品种繁多,但是体内含有剧毒。近年来,因食用河豚鱼引起的食物中毒伤亡事故时有发生。据食品安全专家介绍,河豚鱼体内所含的河豚毒素是一种毒性很强的神经性毒素,不易被一般物理性处理方法破坏。中毒后20分钟会出现口、唇、舌尖、手指轻微麻木等症状,随后出现呕吐、步行困难、言语困难,进而血压迅速下降,呼吸困难,引发死亡。目前,对于河豚鱼中毒还没有特效治疗方法,且河豚鱼中毒死亡率较高,建议市民不要贸然食用河豚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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