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消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规定,湖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于2015年7月开展了食品安全监督抽检。本次监督抽检涉及5类食品(乳制品、食糖、蔬菜及其制品、水产及水产制品、特殊膳食食品),抽检样品共计283批次,不合格样品18批次。
本次抽检的水产及水产制品主要包括淡水鱼虾、干制水产品、生食水产品、贝类水产品、水发产品、鱼糜制品。抽检依据是《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 2762-201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 2760-2011、GB 2760-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235号)等标准及公告要求。抽检项目包括重金属,食品添加剂、兽药残留、非食用物质等18个指标。共抽检水产及水产制品113批次,覆盖湖北省的62家经营单位。其中:1.抽检淡水鱼虾48批次,不合格样品数为1批次,样品不合格率为2.08%,检出不合格的检测项目为孔雀石绿。2.抽检贝类水产品30批次,生食水产品20批次,干制水产品9批次,水发产品5批次,鱼糜制品1批次,未发现不合格样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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