沱湖、天井湖发生大量鱼蟹死亡后,蚌埠市政府7月1日向省政府进行了报告。省政府高度重视,李锦斌代省长第一时间作出批示,要求立即派出联合调查组赶赴现场彻查,并会同当地政府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在各级地方政府的积极努力下,目前处置工作进展顺利。
沱湖为安徽省级自然保护区,湖面面积60平方公里,其中水产养殖面积约8万亩,常年水质稳定Ⅱ-Ⅲ类,上游直接承接宿州市北沱河、唐河来水,南沱河部分河段承接两市共同来水。天井湖湖面面积28.1平方公里,上游承接宿州市石梁河来水。事发时的监测数据显示,南沱河、北沱河、石梁河来水均为劣Ⅴ类,沱湖湖体部分水质监测点位水质下降为Ⅴ类,天井湖水质下降为劣Ⅴ类,水质严重超标。经调查,造成水质恶化的主要来源是农业农村面源污染, 6月23日-26日,沱湖上游遭遇强降雨,午收播种后大量使用的化肥、农药、农村生活垃圾,及部分农田秸秆浸泡产生的面源污染等集聚,随支流汇入湖体,导致沱湖、天井湖水体溶解氧过低。其次,由于强降雨后各河道水位快速上涨,超过汛限水位,为防洪需要,泗县在未告知下游采取防范措施的情况下提闸大流量泄洪,加剧了水体溶解氧下降。这次沱湖、天井湖渔业损失严重也与两湖超面积水产养殖有关。此次污染未对沿岸饮用水造成威胁。
自2013年11月,蚌埠市启动了沱湖退网还湖工作。安排3000万元资金,用于围网拆除的补偿。2014年共拆除沱湖两万亩水面上的围网19万米,渔民上岸1200户,结合沱湖渔业发展规划,实行大水面生态养殖。在此次死鱼事件中,大水面生态养殖的受损情况,比传统的高密度围网养殖明显较轻。
死鱼事件发生后,相关政府和部门采取了积极的措施:
做好群众安抚工作
五河县、泗县在死鱼事件发生后,派出工作组进村入户,帮助群众解决面临的困难,做好群众情绪引导和安抚工作,及时发放饮用水、食品、防疫用品等救助物资,全力保障群众身体健康和基本生活。同时,组织人员清理死亡水产品,防止二次污染。
对受损养殖户进行救助
蚌埠市及五河县政府先行分别安排500万元救助资金以保障受灾渔业养殖户生活,并进行生产恢复救助。
通过闸坝调度改善水质
泗县在事件发生后,现场制订紧急处置方案,水利部门快速调控上游闸坝和水量,最大限度地减少湖面面源污染。蚌埠市则调怀洪新河水稀释沱湖污染。
开展加密监测
五河县、泗县在事件发生后,对主要入湖河流和湖区每日加密监测,及时掌握水质变化趋势,并多次对接,互通情况。
开展渔业损失评估
死鱼发生后,地方报告渔业损失1920万斤,直接经济损失1.89亿元。省联合调查组指导并协调五河县、泗县政府开展渔业损失评估,两县政府共同委托由省渔业水产推广站组织的专家组对“两湖”渔业损失进行了评估。此次“两湖”鱼蟹苗种、半成品、成品鱼死亡约300万公斤,直接经济损失约5000万元。
给予渔业损失适当救助
鉴于此次鱼损主要是自然灾害所致,经反复沟通、协商,由蚌埠市、五河县政府依法依规,公平合理给予渔民适当补助,并负责做好受损渔民安抚和恢复生产工作。宿州市政府承诺于7月25日前给予蚌埠市1600万元资金援助。
启动问责机制
安徽省政府已责成蚌埠市和宿州市政府着手开展调查,对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实施责任追究。
目前,沱湖入湖支流及沱湖水质已恢复到Ⅳ类,天井湖湖体水质恢复到Ⅳ-Ⅴ类。“两湖”已基本具备恢复生产的条件。
这次污染付出了很大的代价,省政府领导明确指出要举一反三,以有力措施确保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并要求蚌埠市及五河县政府、宿州市及泗县政府统筹闸坝调度和水质监控,建立完善跨界污染防控长效机制。引导渔业养殖户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水产养殖规划,科学合理安排渔业生产。
下一步,省环保厅将加强两市农业农村面源污染防治,协助建立和完善跨界污染防控机制;省农委将抽调水产专家深入湖区加强技术指导,帮助养殖户恢复生产;省水利厅将加强对闸坝调控的指导,制定防洪防污调控方案,防止闸坝河道内蓄积污水集中下泄。(许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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