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确实是太过分,真不知道我们消费者是在吃青蟹还是在吃绳子。 ”晚报6月17日“民情热线”版《悲催!30多元买两根共重4两的粗绳》关于青蟹过度捆绑销售以致绳卖蟹价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强烈反响。有关部门表示,将采取措施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利益。
青蟹过度捆绑背后还有隐情 “青蟹捆绑其实不必非要用粗绳。”普陀朱家尖的童先生致电本报时说,他家就住在海边,渔民抓到青蟹之后通常用普通的布绳就可以。
“青蟹的前螯看起来确实挺可怕,其实它的力量特点与鳄鱼相近,都是啮合力强大,但是张嘴向外扩张的力气并不大。 ”童先生说,捆青蟹是有技巧的,捆绑的时候在蟹螯上绕两圈,捆住青蟹的钳子,让它不能张开,然后再绕到螃蟹的后肢(游水足)部位打结。
“渔民捆螃蟹是为了保成活,而小贩绑螃蟹是为了增分量。”童先生还道出另外的隐情,小贩加粗绳有时还为了掩盖青蟹身上的伤痕。“青蟹爱打斗,蟹螯又很有力,所以前螯、侧肢以及蟹壳部位很容易受伤,造成品相下降乃至死亡。如果被消费者发现螃蟹的伤痕或者孔洞的话,螃蟹的价钱自然要打个折扣。”
童先生说,我也做过水产生意,看到近年来蟹绳越绑越粗,一些商贩越来越不像话,实在是看不下去了。
二度捆绑显然属于商业欺诈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的胡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舟山以前确实成功整治过梭子蟹使用粗橡皮筋捆绑的现象。因为舟山是梭子蟹的主要产区,便于从源头上进行治理。而舟山市场上的青蟹大多数是由外地进来,商户进货时,青蟹通常已经进行统一捆绑。由于诸多原因,市场监管部门目前还难以对市场上的青蟹过度捆绑现象直接进行执法处罚。
但是,绳卖蟹价是绝对不允许的,相关法规对此有明确规定。“给已经捆绑好的青蟹再绑一道粗绳,而绳子的重量计入商品净重,这样的做法属于商业欺诈。 ”胡先生称,消费者在购买青蟹过秤时,可以要求商户扣除绳子的重量,或者在结算时扣除绳子的价钱。如果商户拒绝扣除,则属于侵权,消费者可以直接向“12315”投诉。
下一步,市场监管部门将会同市场相关单位研究相应对策,切实保障消费者的切身权益。
市场主管单位也在想办法规范 今年上半年,在消费者的呼吁下,舟山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专门对市场内青蟹的过度捆绑销售问题进行调查,发出规范经营倡议书,并约谈了相关的经营户,要求给青蟹去绳,同时明码标价。
青蟹绑绳主要有三个目的:一是保证安全,避免蟹螯伤人;二是保成活,避免青蟹互斗残杀;三是保体力,降低青蟹的运动量,避免消瘦。经营户表示,货是从宁波进来的,捆绑包装是进货时就有的,本地商户没有更换过蟹绳,也没有给青蟹加绑。如果换上细绳,或者去绳的话,青蟹的价钱肯定要涨很高,消费者是无法接受的,因此无法达到公司的要求。
“我们公司就这件事情也向市场监管部门反映过。 ”该公司市场事业部的方先生说,由于缺乏统一标准和足够的依据,处理的尺度难以把握,目前还没有形成好的办法。
在市外,各地对这类现象的处理也不一样。有的市场监管部门未明确;有的则坚决按照商业欺诈进行处罚,比如天津。在浙江省内,有的地区出台了地方标准,比如青蟹的主产区三门县,专门对上市的青蟹蟹绳作出规范,要求蟹绳的重量不得超过青蟹自重的5%。方先生说,如果舟山也有这样的标准就好了。
不过,有不少市民建议,市场主管单位完全可以通过合同约束的方式,对进场销售的商品青蟹进行规范。也就是说,在摊位招标前就说明青蟹的捆绑包装要求,并写入合同的条款。如果经营户执行不力,集团公司可以对下属子公司菜场作出扣分处理,而子公司则依照合同对经营户作出经济处罚。
对于这些建议,方先生表示,公司已经在考虑,是否可行还需论证。另外,公司将联系市场监管部门,大家一起想办法,把青蟹市场规范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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