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心社特约评论员 大连海洋大学副教授 郑世中】
我国水产养殖产业规模稳居世界第一位,还是世界上唯一的水产品养殖产量超过捕捞产量的国家,养殖产量分别占到我国全部水产品产量和全世界养殖产量的70%左右。然而也要看到,水产养殖规模的急剧扩张付出了巨大的资源、环境代价,产业发展难以持续,其中水产养殖保险的缺失形成了突出的瓶颈制约。水产养殖业具有高投入、高风险和较高产出的特征,养殖户是典型的风险厌恶者,规避风险的愿望十分强烈,但保险机制的空白造成养殖风险难以有效转移,退而谋求其它的风险管理方法。例如,生产过程中渔民往往会采取过量用药的措施来减少病害发生概率,这又造成了水域环境污染,埋下了养殖产品的安全隐患。缺乏保险保障的渔民对于创新也会畏首畏尾,不愿承担采纳新品种、新技术所带来的可能风险。可见,大量的生产风险由养殖渔民独自承担,受困于渔民风险管理能力不高的制约,抑制了技术进步,最终抬高了生产成本,降低了整个产业的市场竞争力。凡此种种,都呼唤着专业化的新型保险机制尽快出现。
目前正在各地开展试点的水产养殖保险主要有两种模式,一种是渔业互保协会推行的互助保险模式,另一种是财政支持的商业保险模式。中国渔业互保协会作为第一家全国性农业互助保险组织,相当长时间内弥补了商业保险退出后的市场空白,调动了大量行政资源和专业技术力量,一定程度上化解了渔民投保难的局面,但难以有效克服政企不分带来的效率低下问题。财政支持的商业保险模式,一般由省市县财政承担保费的大部分,渔民承担一小部分保费,确保赔付率不超出70%的盈利临界点,在符合各方承受能力的前提下推动养殖保险的有序试点。例如成都-安盟水产养殖保险模式中,保费实行市、县政府和农户共同分摊原则, 2011年农户承担比例为23%。安庆市2014年实施的水产养殖保险方案中,保费补贴为省市县承担75%,投保养殖户承担25%。
纵观上述两种水产养殖保险模式,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面临着诸多问题。遵循先易后难的原则,当前的水产养殖保险试点还集中于管理规范的业主,如2015年3月23日人保财险大连市分公司与大连天正实业有限公司签发海鱼陆地工厂化养殖保险。受非人为因素影响的天气指数保险发展较快,如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签出的风力指数型水产养殖保险,太平财险推出的海带养殖风灾指数保险、扇贝养殖风灾指数保险和海参养殖气温指数保险业务,太平洋产险与苏州市蟹农签下的大闸蟹气温指数保险等。
针对我国水产养殖业保险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有必要从加大财政投入、完善制度、鼓励试点探索等方面采取相应措施。
首先要逐步增加各级财政投入的力度。从渔业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经验看,水产养殖保险需要政府承担更多的责任。以往在养殖户受灾严重的年份,政府会采取一些救助措施,但难以达到扶持渔民再生产的财力要求,还助长了渔民“等、靠、要”的思想,无助于形成合理的风险分担机制。近年来水产养殖风险居高不下,渔业的弱势特征越来越突出,而水产养殖保险尚没有纳入中央财政保险保费补贴范围。根据我国的国情,应充分考虑不同群体水产养殖生产者经济承受能力,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以提高养殖保险的覆盖面和保障水平。
其次要完善养殖业保险制度。水产养殖保险的专业门槛高,需要建立政企分开、公开透明、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运行机制,有效防范逆向选择和道德风险问题,完善正向激励的养殖保险经营管理制度,充分调动保险经营机构、渔民和渔业企业、政府等相关各方的积极性,同时加强政策执行的绩效评估,提高资金投入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还应推动建立巨灾保险和再保险制度,消除保险公司的后顾之忧,积极鼓励各地探索不同的水产养殖保险模式。我国幅员辽阔,养殖产业规模大,各地的气候、环境、养殖品种、需求和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都呈现多样化的特征,有必要建立多元化的养殖保险模式,要鼓励各地大胆创新实践,逐步积累经验和保险展业的数据资料,不断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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