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5月4日,北海市海城区法院开庭审理一起贪污案。彭劲松原是北海市海水养殖种苗场(以下简称种苗场)的法定代表人,因涉嫌贪污罪被公诉机关提起公诉。
2009年6月,北海市种苗场获广西水产畜牧业专项补助资金25万,用于实施罗非鱼越冬保种项目。因北海市种苗场没条件实施该项目,在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相关人员的协调下,将该专项资金中的23.5万元,转至北海市水产畜牧兽医局下属的国有企业——北海海水养殖综合实验场,由实验场实施该项目。
后来,彭劲松代表北海市种苗场,从实验场法定代表人处获得8万元的项目返还款,并将其中的18000元与他人私分,在该项目通过验收后,又将剩余资金15000元全部予以侵吞。
彭劲松是国有事业单位从事公务的工作人员,以国家工作人员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侵吞公共财物33000元,应当以贪污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庭审中,彭劲松承认自己所犯下的罪行,并在最后的陈述中表现出了极大的悔意,希望法院考虑他诚恳的认罪态度上,予以从轻减轻处罚。庭审当天,北海市海城区检察院还邀请了9名人民监督员到法院观摩庭审。
海城区法院将择日进行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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