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民隋先生经营一家海鲜卖场,昨日他在进货的时候,发现市场上一家摊点竟然在出售死亡的江豚。由于知道江豚是保护动物,禁止买卖,于是隋先生便先将江豚买下了。
隋先生在烟台市区惠安小区附近的真海海鲜大卖场上班,昨天上午,他去幸福一带进货的时候,发现一家商贩的摊位前摆放着一条一米多长的鱼,隋先生便上前询问。经商贩介绍得知,这是一条死亡的江豚。隋先生立即想到江豚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不能随意买卖,为了防止有人买回江豚食用,他便花了1000元将江豚买下。
这条江豚体长1.7米左右,身上没有伤口,比较完整。“就是重量没法估算,我们两个人才刚刚能抬动。”隋先生称,江豚买回来后,如何处理成了比较棘手的问题,“江豚是国家保护动物,肯定不能出售。好在我们跟青岛海洋大学有接触,便联系了一下,对方表示正好需要一个江豚的标本。我们就直接捐给他们了,用于科学研究也是比较好的处理办法。”
江豚:别名江猪、海猪、鼠海豚,是国家二级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喜欢生活在近岸浅水域及咸淡水交汇水域,北方主要分布于渤、黄海区。江豚的经济价值很低,但其生活习性和体态特征,在仿生学、军事科学以及医学等领域都有重要的科研价值。《野生动物保护法》规定,任何人都不能捕杀江豚、不能擅自运输,贩卖是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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