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记者从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获悉,自4月1日中午12时开始,珠江禁渔期正式实施。东莞核定禁渔对象为63艘渔船,主要安排在虎门、中堂和石龙等镇停泊。
东莞今年禁渔水域范围为流经东莞市的东江及其支流。禁渔范围为南至东江入海口(即:东江北干流东江铁路大桥(23°03′55.79″N、113°32′20.69″E)、淡水河漳澎水闸(22°59′19.79″N、113°34′22.83″E)、东江南支流沙田游艇俱乐部(22°56′2.91″N、113°36′41.92″E)河口分界线),北至与惠州交界处。
市海洋与渔业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东江内陆捕捞渔船全部做到“船回港、网封存、证集中”。禁渔期间在我市禁渔水域范围内禁止所有捕捞作业。从事水产原种采捕、科研调查需进行捕捞的,须经省级渔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准后报农业部审批。
禁渔期为4月1日12时至6月1日12时,其间东莞市政府将出台相关政策,对禁渔对象生产生活进行经济补助,同时也会对渔民的业务技能进行培训。
禁渔期内违反珠江禁渔规定的,由渔业行政主管部门及其所属的渔政监督管理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欢迎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对珠江禁渔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举报电话:东莞市海洋与渔业局:22832716;东莞市渔政支队:85711909;市渔政支队石龙大队:861110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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