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称:我有合法证件凭什么不让卖?
专家:突破了证件许可的经营场所
昨天下午,滨江区人民法院审理了一件特殊的案子。原告是一位网店老板吴某,被告是国内一家知名电商平台——阿里巴巴,案子的起因是吴某在网上卖鳄鱼肉。
网上卖鳄鱼被强制下架
吴某今年40多岁,老家四川,近年来他在温州瑞安一家农贸市场当个体经营户,销售的商品是各种野味。
这次案件焦点的鳄鱼肉,是人工养殖的暹罗鳄。
暹罗鳄也叫泰国鳄,主要分布于东南亚。暹罗鳄是国际上认定的濒危保护动物,曾被认为已灭绝。近年来,我国广东广西一带,兴起了许多暹罗鳄的养殖场。吴某出售的鳄鱼肉,就是从这些养殖场购得的。
去年7月3日,吴某获得国家林业局审批,准予销售人工繁育的暹罗鳄。除了在实体店销售之外,他还把鳄鱼肉搬到了网上。为了生意更好,他特意花了3688元的年费购买了阿里巴巴的“诚信通”服务,并在首页上进行宣传:浙江范围送货上门,全国其他地区联系托运。
然后,吴某想不到的事情发生了,阿里巴巴发现吴某卖鳄鱼肉后,强制将其鳄鱼肉产品下架,并扣除了他的诚信分12分。去年10月30日,他还被作出“关闭店铺7天”的处罚。事后,吴某多次与阿里巴巴交涉,但是都没有结果。
吴某认为其手持合法证件出售养殖鳄鱼肉,却被强制下架、关店,阿里巴巴存在违约行为,要求其恢复自己网店内的信息,并赔偿1万元。
为何被下架?
对于吴某的控诉,阿里巴巴的代表律师表示,处罚是符合规定的。
“根据诚信通服务的相关细则,用户必须遵守阿里巴巴的所指定的相关协议,包括现有的和以后制定的,而在第三项第二条明确写明,禁止售卖国家保护类动物和珍稀动物的活体、内脏等。”
同时,该律师还指出,吴某取得的同意其销售暹罗鳄的行政许可决定,对网店销售无效。理由是,在该行政许可决定书上有“用于经工商部门核定的经营场所——浙江省瑞安市安阳街道三圣门村望江菜市场1033号销售”的描述。“在网上卖鳄鱼肉,明显超出了文件许可的经营场所。”
对此,吴某代表律师则表示,实体经营场所仍然在行政许可决定规定的地址,网店销售只是销售手段不同。
专家怎么说?
那么,网上卖鳄鱼肉到底合不合法呢?
对此,记者采访了杭州市林业水利局,该局森林资源处相关负责人认为,吴先生的做法不符合相关规定。
“人工繁殖的国家保护动物在取得相关手续后可以经营利用,但仅限于手续中明确的经营地点,必须定点销售。”该负责人表示。
据了解,杭州目前还没有发过一张网上销售人工繁殖的国家保护动物的行政许可书。
对于此案,昨天法院没有当庭宣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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