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2014年12月31日,经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批准并发出股转系统函[2014]2695号文件--“关于同意广州利洋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的函”,公司名称:广州利洋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代码:831793。这意味着广州利洋水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在新三板上市成功,标志着利洋新时代的到来,公司发展进入新阶段。
拓宽融资渠道 广州利洋水产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1年9月28日,由自然人马家好、宁永生、汪立中、谭泽加、管雪松共同出资组建。根据章程规定,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万元。2014 年 4 月 20 日,公司股东会决议同意公司增加注册资本 1800 万元,注册资本由 3200万元增至5000 万元,由原股东马家好、宁永生、汪立中、谭泽加、管雪松以及陈保立等 49名自然人以货币资金认缴。
利洋公司是一家以水产动保产品、水产苗种开发、生产及销售为主的公司,2002年5月成立于厦门,2007年2月总部搬至广州。公司拥有海南文昌利洋对虾繁育有限公司、厦门利洋水产科技有限公司和广州金水动物保健品有限公司 3 家全资子公司,对虾苗种生产基地4处,技术研发中心6个,特色经销渠道——利洋水产药店200余家,公司产品80余种,技术服务人员800多名。
利洋水产寻求资本支持的动力,据其《公开转让说明书》上称,主要是由于之前管理层对资本市场认识不足,参与程度低,导致公司融资渠道有限,近年来大多通过自身积累和银行贷款满足资金和发展需求,而生产水产动保产品及苗种需要建设大面积、高标准的生产车间及场地,资金的缺乏使公司难以迅速扩大生产规模。(来源:《中国渔业报·第一水产》)
何为新三板 利洋水产跟上了新三板市场大热的步伐,其实2014年整个大农牧企业在新三板融资超3亿元,占比指标甚至超过了A股市场。
三板市场起源于2001年“股权代办转让系统”,最早承接两网公司和退市公司,称为“旧三板”。2006年,中关村科技园区非上市股份公司进入代办转让系统进行股份报价转让,称为“新三板”。随着新三板市场的逐步完善,我国将逐步形成由主板、创业板、场外柜台交易网络和产权市场在内的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
2012年,经国务院批准,决定扩大非上市股份公司股份转让试点(即新三板),首批扩大试点新增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武汉东湖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和天津滨海高新区。
2013年底,新三板方案突破试点国家高新区限制,扩容至所有符合新三板条件的企业。
2014年过后,新三板逐渐被中小企业接受。2014年5月9日,证监会正式公布《非上市公众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非上市公众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两个征求意见稿。《收购重组办法》正式公布后,新三板功能将进一步完善,服务中小微企业的能力也将进一步提升,为新三板企业的并购重组提供了政策依据。新三板将制定并推出配套制度,在并购重组的信息披露、停复牌、内幕知情人报备等方面明确业务流程,保障非上市公众公司并购重组的顺利实施。目前新三板正在制定关于内幕知情人信息报备的相关指南,该指南会对内幕知情人的范围、需报送材料以及报送方式进行明确规定,为公司提供了相关操作指引。
融资是中小企业挂牌新三板的最主要原因,投融资是新三板市场最主要的功能之一,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鼓励并创造条件为挂牌公司提供多种融资便利,新三板将推出包括优先股、公司债券等金融工具,以进一步丰富挂牌公司的融资渠道。
据统计,目前新三板融资金额已经突破100亿元,市场融资功能已得到初步发挥。除发行股票融资外,新三板对中小微金融服务政策措施的整合作用及对挂牌公司的信用增进作用明显,挂牌企业获取银行信贷等间接融资服务的能力显著提升,间接融资方式也呈现多样化。现有挂牌公司挂牌以来实现间接融资合计67.56亿元。
同时有数据表明,挂牌农企流动性逐步提高,能够便捷地获得融资,有助于实现跨越式发展。截至2014年12月12日,新三板涉农企业共计80家,占全市场的5.46%。按照证监会行业分类,属于农林牧渔门类的挂牌公司共36家,占比2.46%;此外,还有农用机械、农副食品加工等其他涉农企业44家。而沪深两市A股上市公司中属于农林牧渔类企业41家,占比1.58%,其中主板21家、中小板14家、创业板6家。
统计显示,在融资方面,截止到2014年12月12日,农业企业股票融资总额为3.04亿元,占市场总额(除金融行业外)的3.59%,而A股该项占比仅为1.09%。其中仅2014年新三板就有伊禾农品、万绿生物等8家农业企业完成股票融资,募集资金总额共计1.88亿元,占2014年新三板(除金融行业外)融资总额的3.63%;而A股农业企业2014年该项占比为1.76%。可见,新三板对农业企业的扶持力度较大,企业募集资金多用于补充流动资金、项目研发、扩展业务及并购重组,提升了公司的营销服务和品牌推广能力。
值得注意的是,农业企业通过挂牌顺利引进战略投资者,同时挂牌使企业形象和知名度都明显提高,市场拓展能力增强,很多企业一经挂牌就受到众多战略投资者追捧,公司估值水平得到较大提升。根据统计,有8家农业企业挂牌后通过股票发行和交易引入24家机构投资者(前十大股东)。战略投资者的加入将为挂牌企业带来更多的营销、信息及服务资源。
进入“新三板”需谨慎 不可否认新三板的魅力及作用,但是对于广大水产乃至涉农企业,挂牌新三板前仍需思考透彻。
2013年12月1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明确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的挂牌企业由此前的北京中关村、天津滨海、上海张江、武汉东湖等四个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股份有限公司扩大到“凡是在境内注册的、符合挂牌条件的股份公司,均可以经主办券商推荐申请在全国股份转让系统挂牌公开转让。挂牌公司不再受高新园区的限制,不受所有制的限制,也不限于高新技术企业。”《决议》同时要求“申请挂牌的公司应当业务明确、产权清晰、依法规范经营、公司治理健全,可以尚未盈利,但须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所披露的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完整。”目前水产行业的中小企业乱象丛生、规范经营的并不多,很多都打着法律的擦边球,而企业也需要从骨子里想明白“依法规范经营”和“履行信息披露的义务”对自己企业的影响。
不可否认,水产行业中的很多中小微型企业的盈利能力之所以看上去还不错是建立在没有依法纳税的基础上形成的。如果严格依照目前的营业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以及其它的税费成本来计算企业的税务成本,可能企业现有的盈利水平就需要打个4折、5折,甚至更高的折扣。这样的税负成本对于尚在成长中的企业可能侵蚀的现金流,企业是否承担得起?而且,由于“新三板”要求企业规范运营,原来企业资本形成或产品成本形成过程中可以通过“不要发票”减少的一部分来源于第三方的税负成本也将增加进来,企业的盈利能力会被进一步消弱。
“新三板”上市的确没有财务的门槛,但“新三板”的上市本身不是目的,是为了打通直接融资的通道,吸引“产业资本”的关注。正如《决议》中所说的,基于“新三板”上市的中小微企业“具有业绩波动大、风险较高的特点”,要“建立与投资者风险识别和承受能力相适应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制度,严格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条件。”既然是具有风险判断能力的机构投资者,就不可能冲动地投资。如果企业没有足够吸引力的核心竞争能力和成长空间,哪怕企业现在拥有不错的盈利,也很难获得投资,更别想股权获得A股市场数十倍市盈率的估值。
利洋水产以扎实、良好的连锁经营模式在行业内富有盛名,登陆新三板的前景也被行业内各大企业及媒体看好。但是我们也在此呼吁业内的中小企业切勿盲从,新三板对于农牧企业或许是机遇,或许也是火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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