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记者近日从市水产局了解到,截至上月中旬,我市2014年共发展虾稻共作面积55263.85亩,占全市虾稻共作总面积135263.85亩的40.9%.
"虾稻共作"模式即在稻田中养殖克氏原螯虾并种植一季中稻,在水稻种植期间,克氏原螯虾与水稻在稻田中同生共长."虾稻共作"是在"虾稻连作"模式基础上创新而来,变"一稻一虾"为"一稻两虾",不仅提高了稻田综合利用率,而且克服了原有模式商品虾规格小、产量低、效益差的缺点.2013年6月,中国渔业协会已正式同意将《潜江龙虾"虾稻共作"技术规程》作为行业技术规程予以公布和实施.
去年,为推进虾稻共作基地建设,我市建立了市级技术专班和区镇处技术指导小组,重点指导稻田标准化改造、种虾高标准投放、水草适时种植、水质科学调控以及病害防控、饲养管理等环节,搞好产前、产中、产后服务.市水产局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潜江市2014年虾稻共作发展规划》,实行了工作人员联系点制度,实行分片包干,落实责任,广泛深入生产第一线,指导全市虾稻共作发展,确保虾稻共作取得实效.并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宣传专栏、宣传资料、横幅标语,加大宣传发动力度,强化核心示范基地的示范引领作用,通过集中参观学习虾稻共作基地、农户交流座谈、推广养殖经验、开展问卷调查等方式,提高养殖户发展虾稻共作的积极性.同时,配合市财政局将虾稻共作"以奖代补"资金发放到位,进一步带动农户养殖热情.通过大力开展培训和技术跟踪服务到塘到户,及时控制病害,大幅减少农民损失,与此同时,市水产部门积极争取省水产局支持,使小龙虾养殖保险试点工作落户潜江.将积玉口镇、运粮湖管理区等11个虾稻共作规模集中连片的区镇处纳入试点范围,为农民发展虾稻共作解决后顾之忧.
这一系列措施的实施,有力地调动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推动了全市虾稻共作的大规模发展,全年虾稻共作面积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千亩以上虾稻共作连片基地就有17个.全市虾稻共作总面积在2013年8万亩基础上再发展55263.85亩,达到135263.85亩。
免责声明:本文在于传播更多的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观点。本文不保证其内容的准确性、可靠性和有效性,本版文章的原创性以及文中陈述文字和内容并未经过本站证实,对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内容、文字的真实性、完整性,数据的准确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证或承诺,请读者仅作参考,并请自行核实相关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