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不断提升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从2014年11月15日开始至2015年2月10日,全市食品药品监管、水务、畜牧三部门联合行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为期三个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加强水产品投入品环节、养殖环节和市场环节监管,排查处置水产品各环节质量安全隐患,确保全市人民群众中“舌尖上的安全”。
本次专项整治活动以水产品质量安全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添加和违规使用禁限用农兽药行为;坚持整顿与规范、监管与自律相结合,养殖经营单位监督检查覆盖面100%,重点产品监督抽检覆盖面100%;全面排查水产品养殖经营质量安全风险,建立产地准出与市场准入制度,切实强化水产养殖、经营主体第一责任,确保不发生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故。
在本次专项整治中全市食药监部门主要负责各自辖区内的水产品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监督管理。严把水产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关,严格按照《陕西省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指导意见(试行)》要求,对辖区水产品经营户进行全面排查,整治建档,结合食品安全风险大排查,摸清监管底数,查清风险关键点,对水产品经营户,查验产品标签或产地证明。强化水产品市场监督抽检,对农业部确定的13类重点品种(对虾、罗非鱼、大黄鱼、大菱鲆、加州鲈鱼、草鱼、鲤鱼、鲢鱼、鳙鱼、乌鳢、鳊鱼、鳜鱼、鲫鱼)要做到抽检全覆盖。
水务部门主要负责水产品从养殖环节到进入批发、零售市场和生产加工企业前的监督管理,以硝基呋喃类代谢物、孔雀石绿、氯霉素等违禁物质添加为重点,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和风险监测,督促水产品养殖生产者完善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档案和溯源制度,严厉打击养殖者违法使用违禁物质以及原料药和不执行休药期等违法行为。畜牧兽医部门主要负责水产养殖兽药经营企业和饲料的监督管理,对兽药经营企业和水产养殖饲料经营、使用环节开展全面检查,严厉打击经营硝基呋喃等违禁物和饲料中添加违禁物行为。(延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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