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前段时间报道了湖南岳阳水产苗种繁育体系建设调研报告(上),现在将下篇公布:
2、岳阳市水产苗种繁育体系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全市水产苗种繁育体系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2.1 布局不合理,管理不规范 一是苗种场布局不合理。苗种生产许可条件要求不高,在水产重点县布点数量多,如华容、湘阴两县的苗种场占全市的66.7%,且绝大部分苗种场都以繁育“四大家鱼”鲤、鲫、鳊等为主,产品雷同。二是小型苗种场多。我市年苗种生产能力在5亿(含)尾以上的苗种场4家,2~5亿尾的7家, 1~2亿尾13家,0.5~1亿尾以下的11家,0.5亿尾以下的10家。大多数苗种场生产规模小,生产经营信息渠道、产销衔接、营销机制都不完善,离产业化要求相差甚远,抗风险能力弱。三是生产管理不规范。调查的8个水产苗种场,有4家制订并张贴了重要的生产管理制度,8家全部建立了生产档案,但生产记录、亲本培育记录、销售记录、用药记录等记录不完善,漏记、未记等现象较为突出,质量追溯制度难以落到实处。
2.2 孵化设备陈旧,资金投入不足 一是繁育设施老化。水产苗种企业大多依靠自筹资金开展繁育生产、改造。目前,我市仅有20%的苗种企业已完成或正在进行基础设施改造,还有80%的苗种场亟需修缮、更新、改造配套设备。部分苗种场自建场后,从未获得上级或本级渔场资金投入,自有资金投入能力不足,繁育设施老化,池塘淤泥厚积,育种池塘面积不足,亲本更新滞后;承包经营者每年简单维修后凑合使用,生产供苗能力严重下降。二是国家、省、市、县四级财政对苗种繁育体系建设投入资金严重不足。近几年,农业部对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扶持政策仅有水产原(良)种场建设和亲本更新两类项目。其中水产原(良)种场建设项目规定只有省级以上水产原(良)种场才有资质申报,即使申报了还不一定能竞争成功。一般情况全省每年仅能争取到这类项目2~3个,较低的覆盖面、较高的门槛将绝大部分苗种场挡在政策门外。项目实施以来,我市仅有4家种业企业获得该项目扶持;而水产亲本更新项目,扶持额度只有20万元,全省122个县(市)每年只有5~8个县能得到这个项目的扶持,亲本更新项目同样也是支持力度小,覆盖面窄。项目实施以来,我市只有华容、岳阳、平江等三县争取到了支持。
2.3 利润空间减小,亲本淘汰滞后 一是全市水产苗种场数量多,孵化鱼苗的时间相同,主要繁育的品种差不多,市场受到相互的挤压。为争夺客户竞相采取低价批量销售鲢、鳙等“四大家鱼”水花,以求增加收入降低生产成本,批量销售鱼苗的价格只有6~8元/万尾,仅为正常价格的50%,极大地压缩了利润空间。如华容东湾湖苗种场去年就以6~8元/万尾的价格销售鲢、鳙鱼水花2.3亿尾到湖北当饲料鱼。此外,不断上涨的鱼药、饲料价格和用工成本也使养殖成本逐年上升,部分种业企业徘徊于亏损边缘;其次,到省鱼类原(良)种场购买亲本价格太高,也让许多规模小、效益一般的苗种场望而却步。在调研的8家苗种场中,有3家基本按照《湖南省水产苗种管理条例》管理要求,从具有供种资质的国家级或省级鱼类原(良)种场引进亲本,其他5家选择从省鱼类原(良)种场引进少量亲本,大量亲本则从本地同一水系的大江大湖中选留。选留亲本的价格仅比市场商品鱼价格高1~2元/斤左右,其价格甚至还不到从省级鱼类原(良)种场购买亲本价格的一半。选留亲本全凭个人经验,良种性能难以保证。这5家苗种场有3家年产量1亿尾以下,可见这种情况在我市小型苗种场中普遍存在,埋下苗种质量安全隐患。调研数据显示,到2013年,全市共有26家水产苗种企业先后到省原(良)种场引进“四大家鱼”亲本29,170公斤,约3,890组。引种企业占57.8%,引进的亲本数量占存塘亲本的33.7%。亲本来源途径复杂、亲本超龄繁育、后备亲鱼良种率不高、种质退化等现象,将会在较长一段时间内存在。
2.4 开拓创新不足,新品种难推广 调研中发现,大部分苗种场对引进新品种接受能力较差,缺乏主动围绕市场调整繁育品种结构的能力。同时,种业企业没有建立“引种—繁育—试验——示范—推广”这种“繁育推一体化”的新模式。示范与推广脱节,致使一些市场畅销的新品种因养殖技术风险,不能为养殖户所接受。今年,华容县田家湖水产良种场在“繁育推一体化”上进行了有益的探索:通过技术合作,引进黄颡鱼“全雄一号”新品种,在推广该品种时,他们主动向县水产局汇报,将“全雄一号”养殖技术纳入县水产技术推广层面培训,使全县渔民迅速了解了该养殖品种。在具体实施上,分区域培育养殖示范户,对示范户不仅购苗时给予价格优惠,而且对他们进行现场操作培训,承诺从中培养一批人作为某区域负责苗种推广的售后服务经销商,该公司计划年底,自掏腰包奖励成功的养殖示范户,这一新的经营模式需到年底才能看出效果。
3、发展建议 加强基础设施建设,提高良种生产供给能力,打造特色拳头产品,做强做大种业企业,加强质量安全监管是新阶段我市水产苗种繁育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3.1 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向适度规模化发展 针对我市种业企业数量多龙头企业少,部分名特优养殖品种苗种自给能力不足,苗种繁育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滞后于产业发展等现状,要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县(市)区制订的规划与要与市级规划进行对接,适时沟通调整,科学布局国家级、省级鱼类原(良)种场、市级水产良种场和县级鱼苗繁育场,充分发挥政策杠杆和市场的双重调节作用,调整不合理布局,引导种业企业进行资源整合,重点培育水产种业龙头企业。严格执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审批制度,控制苗种场数量的增加。通过一调一控的举措,实现减数量、提质量、扩产能、扶龙头、创品牌的目的。争取到2019年,培育3家年水产苗种生产销售达1,000万元的种业企业,建成2个国家级水产原(良)种场、6个省级水产原(良)种场、8个市级良种场,全市水产苗种年生产、供应能力优达到160亿尾,全市水产良种覆盖率达到80%以上。
3.2 政策引导,项目扶持,夯实苗种发展基础 当前国家对水产良种繁育体系建设支持政策覆盖面窄,支持额度小,要做强做优水产良种繁育体系,省、市级政府有必要配套出台促进苗种繁育工程提档升级的相关扶持政策以弥补中央政策的不足。包括参照农业良种补贴、生猪良种补贴等给予大宗淡水鱼类良种补贴。进一步完善水面和农业用地的合理流转,着力推进水产苗种生产基地适度规模经营。
设立水产良种繁育体系专项发展基金,建立项目资金扶持长效机制,重点支持市级以上种业企业繁育设施修缮改造、扩建升级和苗种生产基地建设,支持科研院校、基层水产技术推广机构和水产种业企业联合开展品种选育、科技攻关、示范推广等。
协调电力部门,兑现国家有关渔业生产用电与农业用电同价的政策。建立灾害应急和灾后援助机制,建立渔业政策性保险制度,为苗种行业及养殖业保驾护航。
加强金融服务,做好信用贷款担保服务工作,提高种业企业发展的融资能力,对渔业贷款实行低息、贴息等一系列扶持,夯实苗种企业发展基础。
3.3 加强监管,规范生产,确保健康有序发展 苗种企业的主要集中分布在渔业大县(市)区,要进一步明确属地管理原则,强化责任管理意识,加大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使每一家水产苗种企业真正知晓水产苗种的法律法规。要严格依法实行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制度、水产种苗检疫制度、原良种亲本更新制度、生产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等。要组建水产苗种法执管理机构,健全执法队伍,将苗种生产纳入日常监管范围,采取专项整治、动态监管和联合执法等多种方式,强化苗种质量督查和检测频次,采取措施逐步建立质量可追溯制度,将建立生产档案例为《苗种生产许可证》复查换证的必要条件。严格执法,打劣扶优,促进水产苗种生产经营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督促种业企业加强自律,进一步树立质量是企业生命线的意识,诚信经营,以质量和科技含量占领市场。
3.4 科技搭台,强化服务,增强发展技术支撑 科学技术是提高渔业生产能力和综合竞争力的支撑。以岳阳市水产科学研究所“岳阳市名贵鱼类苗种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为抓手,引导扶持发展水产苗种专业合作社或行业协会,加强信息交流,提高组织化程度。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的技术培训机制,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技术培训,提高从业人员接受新技术、新事物的能力和水平。建立“繁育推一体化”的新型水产良种生产供应和技术推广示范体系。加强规模种业企业与科研院校技术团队协作交流,通过合作研发、共建生产基地等方式,带动新品种的引进、开发和示范、推广,培育种业企业的拳头产品,提高我市苗种的科技含量和市场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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