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近日,网友“EmilyChiu0903”在新浪微博发帖投诉其鱼塘被征收,多名填土工人大肆盗捕其中养殖的鱼,报警要求索赔,有关人士却回复其既然已经收了征地款,鱼就不是养殖户的,不需要赔偿。红旗镇政府有关人士表示,1日已联系填土施工队负责人补偿了养殖户3000元,事情已经圆满解决。
养殖户:十几个工人“偷鱼” 发帖网友赵女士告诉南都记者,其父在珠海红旗镇小林镇对面、珠海大道旁一条河涌承包了约100亩的水域进行养殖。今年政府以2500元一亩的价格征收了其中约70亩的养殖围,并于10月国庆节后安排施工队进入填土。由于养殖区域太大,很多鱼还没来得及转移。赵女士说,11月21日中午,其父亲到养殖围,正好看到十几个人开着小木船,用电鱼的工具偷鱼,其中四人被当场抓住。
填土工人:以为是无主的 针对养殖户的指责,一名参与电鱼的填土工人则表示,他们当时以为这里既然被征收了,鱼就是无主的,与其鱼被活埋,还不如吃掉,并未想过要偷鱼,“我们也到派出所录了口供,真不是偷鱼”。
“事情已经解决了”红旗镇政府一名负责此次征地填土工作的黄姓负责人证实,上世纪90年代末这片区域就已经被征收,因当时没有立即使用,继续由赵先生养殖。这一次征收是去年开始的,赵先生今年已经签收十几万元补偿款,在填土工作开始前,施工人员给了他20多天的时间把征收范围内的鱼转移走,但过了期限,赵先生并没有转移,而是让施工队施工,以便把河里的鱼赶到一起方便捕捞。后来赵先生反映有工人偷鱼,他们立即联系施工队,但施工队负责人否认偷鱼的是自己的工人。不过为了平息赵先生的不满,施工队负责人还是在矿山居委会补偿了3000元钱作为部分鱼被电死的损失,赵先生已未再投诉此事。
律师说法
珠海律师林叔权表示,鱼塘被征收,政府虽然给了养殖户补偿款,但此前养殖在这里的鱼仍属于养殖户,工人捕杀的行为构成了侵权,但不属于盗窃,按照法律只需赔偿相应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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