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张家界站10月24日讯(通讯员 王雪峰)10月20日,由张家界市工商局代为草拟的《“张家界葛根粉”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和《“张家界大鲵”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正式印发,并将于今年12月1日正式实施。这标志着极具张家界特色的张家界葛根粉及大鲵农产品的地理标志保护商品将首次拥有自己的统一标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地理标志注册人的商标专用权将得到进一步的合法保护。
为全面实施商标兴市战略,进一步加大“张家界葛根粉”、“张家界大鲵”证明商标专用权的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张家界葛根粉”、“张家界大鲵”证明商标的侵权行为,依法规范“张家界葛根粉”、“张家界大鲵”证明商标的许可使用和管理,有力推进张家界葛根粉、张家界大鲵产业的发展,切实提升张家界葛根粉、张家界大鲵在国内外市场的信誉度和知名度,该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办法》,制定这两个《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围绕《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行政执法人员还主动上门,积极指导地理标志商标单位制定了相应的使用管理细则,明确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许可使用的条件和申请程序,严把申请关、原料关、生产关、出厂关、年检关,强化地理标志商标的管理和使用。
目前,张家界市葛根生产基地面积达100万亩,产鲜葛200000吨,葛根精深加工产品达23000吨,整个产业总产值达到10亿元。张家界大鲵养殖规模近40万尾,全市大鲵龙头企业资产过1000万的有8家,其中5000万以上的有3家,过亿元的2家。“证明商标使用管理办法”的出台和实施,将进一步促进葛根粉及大鲵两种张家界特色的农产品规范有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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