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省财政厅近日印发2014年品牌渔业发展资金的申报通知,决定对标准化建设、质量认证、品牌认证、品牌建设、名牌企业建设、水产品营销推介等项目采取以奖代补或贴息等方式扶持,单个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年度扶持金额最高达200万元,其中产品荣获“中国名牌产品”称号、在主要媒体进行品牌水产品广告宣传等均可获扶持。
此品牌发展资金的申报对象包括在我省行政区域内注册或登记,依法从事渔业生产、加工、经营的渔业企业、渔民专业合作社、家庭渔场、专业大户、社会团体及个人(统称渔业生产经营主体)和市县政府。
申报范围共六大方面。一是渔业标准化建设。二是水产品质量认证。三是水产品品牌认证。四是水产品品牌建设,2013年产品获得“中国名牌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农产品”、“海南名牌产品”、“海南著名商标”的。五是名牌渔业企业建设,2013年获得或到期运行监测通过的国家级、省级渔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等。六是水产品营销推介,2013年在国家和省级主要媒体(中央电视台、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人民日报、农民日报、中国渔业报,海南广播电视台、海南日报,人民网、新华网、南海网)进行品牌水产品广告宣传的;参加由省海洋渔业厅组织在国(境)外参加国际性或在国内参加省部级主办的水产品会展促销活动的;在淘宝网海南馆等电子商务平台宣传或销售海南水产品的和网上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自办水产品网站宣传或销售海南水产品且2013年网上年销售额100万元以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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