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为牟利竟偷卖国家明令禁止加工、销售的割香螺。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江东区检察院对钟娟芬、何国海、潘钱康等8人以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提起公诉。
割香螺,学名织纹螺,又称海狮螺、小黄螺,是江浙沿海一带常见的小海鲜。其自身无毒,但因属肉食性螺,在食用了有毒藻类或动物腐尸后,毒素会在其体内不断累积。据宁波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的专家介绍,织纹螺的毒素被称为贝类神经麻痹毒素。人食用后,潜伏期为5分钟至4小时不等,可因呼吸麻痹而死亡,病死率非常高,且尚无特效解毒药物。我国卫生部早在2007年就明令禁止任何采购、加工和销售割香螺的行为。
经查,何国海从2010年起开始经营割香螺。为避开卫生监管部门的检查,他专门在商务酒店租了一个门面,只做回头客的外卖生意,一般都通过网络找人送货,人员不固定,营业时间也只放在每年的4月至11月间。
钟娟芬是何国海的“上家”之一,在菜场做贝壳生意已20多年,2008年起开始卖割香螺。钟娟芬所在的菜场明令禁止销售割香螺,菜场管理人员也经常进行相关教育,但钟娟芬为赚钱仍铤而走险。今年4月,钟娟芬共卖给何国海割香螺100余斤。案发后,侦查人员在她家中当场查获4袋尚未卖出的割香螺,重达47.75公斤。
潘钱康在市场里做水产生意,是何国海的另一个“上家”。据潘钱康供称,4年来,他共卖给何国海2000余斤割香螺。
此外,另有宁波市两家酒店的负责人、经理等5人一同被抓获。到案后,8名嫌疑人对全部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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