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发 |
2014年大连海洋伏季休渔期于昨日12时开始,至9月1日12时的休渔期内,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今年,首次将捕捞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实行同步休渔。
记者获悉,按照伏季休渔暨辽东湾海蜇资源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规定,渤海海域(辽东湾海蜇保护区除外)、黄海海域(北纬35度以北),从6月1日12时至9月1日12时,除钓具外禁止所有作业类型捕捞活动;定制网具作业渔民一律参与休渔。渤海毛虾开捕期为8月16日12时。值得注意的是,今年首次将捕捞辅助船与捕捞渔船实行同步休渔。市政府成立伏季休渔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休渔期内对渔船、渔港、海上以及增殖放流等环节实施严格监管,违规渔船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从重处罚。各区市县、先导区所有应休渔渔船,必须于6月1日12时前回港,6月1日12时后不得自行转港。
按照规定,对休渔期违规捕捞渔船将进行查处,按照规定减扣油补;“三无”渔船一经查获以没收处理。
同时记者了解到,今年辽宁省继续在沿海开展海洋资源人工增殖放流,计划增殖放流虾、蟹、鱼、贝等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时间为5月23日到6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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