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 5月18日从海南省三亚市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获悉,海南省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日前发出食品安全警示,告诫广大有关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不要捕捞、销售有毒赤潮海域的贝类;发生食用贝类中毒事件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夏季来临,大量贝类海鲜上市,是贝类毒素中毒的高发季节。为防止贝类毒素中毒事故发生,省、市食品安全部门特别提醒市民,加工新鲜贝类时必须清除中肠腺等内脏;最好不食用蒸煮贝类的汤汁;尽量避免一次食用大量贝类;食用贝类后如出现疑似中毒症状,应立即就医。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应注意海洋与渔业局等相关部门发布的海域赤潮信息,不要捕捞、销售有毒赤潮海域的贝类,加工贝类时要去除中肠腺等内脏;餐饮单位加工贝类时,最好弃掉蒸煮贝类的汤汁;发生食用贝类中毒的应及时向当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专家指出,市民应从超市等正规途径选购鲜活贝类,不要购买已死亡贝类,以免发生贝类毒素中毒。因为虽然贝类本身不含毒素,但有时贝类因滤食有毒藻类后,毒素会蓄积在其体内,而致使贝类含有毒素。毒素污染主要发生在沿海地区,与赤潮关系紧密,若食用被污染的贝类食品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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