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水产门户网报道“我相信法院会为我主持公道,这只是时间问题。”25日,来自东北的李先生这样表示。海口一处虾塘发生了诉讼,而双方竟然是姐弟两家人。因虾塘的合同纠纷两家打了十多年官司。4月24日,海口美兰法院对该起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被申请执行人的姐夫同意被执行,申请人的弟弟却最终拒绝了执行结果。
4月24日,海口市美兰区法院对一宗合同纠纷案件进行强制执行。被执行人刘某胜同意退出合作,将涉案虾塘交付于法院工作人员,并签字确认。法院工作人员表示,该院已经将一号虾塘按现状交付,本案执行内容全部执行完毕。
但是,申请执行人李先生最终没在执行确认书上签字。
海口中院认定双方合作期限为10年,合作期满,刘某胜应退出合作,刘应从双方合作的一号虾塘退出。刘某胜不服,向海南高院申请再审但被海南高院驳回。
25日,李先生表示,姐姐和姐夫已分开了,他要用法律维护合法权益,他准备再次向提出强制执行请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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